深圳市1-4月份财政预算执行呈现三大特点
4月份,深圳市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55.91亿元,同比增长 14.09%;完成一般预算支出73.88亿元,增长9.95%。1-4月份,全市累计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25.94亿元,增长15.05%;累计完成一般预算支出315.82亿元,增长23.91%;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6.87亿元,增长188.58%,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2.86亿元,增长56.32%。
1-4月份财政预算执行呈现以下三大特点:
一、财政收入在三个方面稳中趋同。一是财政收入与税收收入增长联动性进一步增强,增幅继续趋于一致,分别为15.05%和13.78%,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上升为92.02%,收入结构继续优化;二是国税、地税和财政三个征收部门所征收入增幅差异有所收窄,本月累计增幅分别为9.03%、14.9%和31.94%;三是市本级增幅为15.79%,区级增幅为13.52%,市区财政收入增长基本同步。
二、预算执行在四个方面创新高。一是4月份完成一般预算收入155.91亿元,规模创单月历史新高;二是税收对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超过85%,再创新高,财政收入“含金量”进一步提高;三是企业所得税累计增幅达38.03%,创金融危机以来该项收入增幅的新高,反映出深圳市企业盈利能力恢复较为明显;四是土地增值税累计完成19.16亿元,增长2.23倍,增幅和规模均创历史新高,成为深圳市地方财政收入中的突出亮点。
三、各类重点支出继续得到较好保障。其中:交通运输支出(124.79%)、环境保护支出(61.58%)和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8.25%)实现高速增长;教育支出完成30.62亿元,增长13.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13.25亿元,增长16.04%;医疗卫生完成7.71亿元,增长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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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