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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博罗县财政局举办“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培训班

  57,博罗县财政局在县委党校举办“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培训班,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的有关人员近200人参加培训。

  培训期间,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对各单位实施政府采购提出几点要求:一要严格执行惠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做到应采尽采;二要严格按程序办理,做到先报批、后采购;三要严格把好采购预算价格关及质量验收关,切实维护采购人的利益;四要及时将采购合同及相关资料报送县采购办,做好采购资料的管理工作。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林文静同志向参训人员逐条讲解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包括总则、政府采购当事人、政府采购程序、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

  为确保培训质量,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还专门给参训人员派发了由惠州市财政局统一编印的《惠州市政府采购培训教材》。该教材编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粤财采购[2010]4号),以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解读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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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