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举行汽车以旧换新宣传暨补贴资金发放仪式
4月11日,梅州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发放仪式在梅城剑英体育馆广场举行,9个单位和个人获得首批补贴资金14万元;现场还举行了汽车以旧换新、汽车下乡政策宣传活动,向群众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服务。梅州市政府副市长叶胜坤出席活动,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钢同志主持仪式活动,市县区财政部门的干部职工共200多人参加了现场活动。
据悉,去年5月,国家出台了“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以旧换新”的政策措施,广东省被列入全国9个先行试点的省份。按规定,车辆注册地在省内,于规定时间内,将符合条件的汽车交售给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新车的单位或个人,可以获得一定的财政补贴。该市自去年9月正式实施这一政策,据统计,至目前,全市符合以旧换新条件的车辆有130多辆。符合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在今年6月30日以前申请补贴资金。
叶胜坤副市长希望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服务质量、简化办事程序,更好地落实汽车以旧换新政策,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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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