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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多措并举稳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

  20091月至20101月底,阳江市财政局分三批共完成市工交、商贸、食品、物资等公司属下的阳江市国营小刀总厂等82家市属困难国有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发放首期经济补偿、固化社保费等改革工作,安置职工共4871人,政府统筹安置费用约1.4亿元。市财政局按照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办法,从2009年开始将上述费用分期分批拨到市社保基金帐户和职工个人帐户。至现在止,市属困难国有企业改革基本完毕,职工安置的主要工作基本完毕,由于历史上种种原因长期困扰我们的市属困难国有企业职工“老无所养,病无所医”的问题基本解决,改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促进了和谐阳江建设。

  (一)采取特殊政策,统筹资金破解改革难题。

  由于国企改革资金不足,至2007年底,阳江市仍有104家市属困难国有企业未能进入改革程序,职工“老无所养,病无所医”问题突出,生活艰难。20088月份,原市国资委制订了《关于加快推进市属国企改革的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对市属困难国有企业的改革问题高度重视,经2008121日市政府五届十六次常务会议和20081217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市属国企改革的工作方案》。该方案的政策要点是:第一,由政府统筹安排资金,解决市属困难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和经济补偿金三大问题。安置资金的来源有两方面,一是政府全部收回改革企业的土地、厂房等资产,将处置这些资产的收入纳入政府统筹资金。二是2009年和2010年市政府每年安排3000万元,余下不足部分2011年解决。第二,采取“固化社保费,理顺劳动关系,分期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办法安置困难企业的职工。固化社保费――就是按2009年企业改革的时点,将企业应缴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社保欠费固定下来,由政府分5年统筹解决。理顺劳动关系――就是由企业和职工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职工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后,达到退休条件的办理退休手续;需要转到新企业的,由劳动部门将劳动关系转到新企业。分期支付经济补偿金――就是从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起,由政府分3年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二)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一是成立阳江市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原市国资委、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我局有关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研究、解决改革中涉及全局性的问题。市工交、商贸、食品、物资总公司等市属困难企业的主管单位也调整领导力量,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二是制订实施方案。制定了《加快推进市属国企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对改革的目标、范围、时间要求、职工安置、工作程序、资金筹集、改制企业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三是强化改革的监督检查。《加快推进市属国企改革实施方案》下发到各市属有关企业执行后,市国资委纪工委即召开市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会议,部署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政策措施提供纪律保证有关工作,强调各有关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围绕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这个中心,服务这个中心,着力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三)深入宣讲政策,尊重职工的意愿。

  2009年以来的这场市属困难国有企业改革,在政策上和做法上与一般的国有企业改革有所不同。这场改革,对象是市属那些长期停产或半停产,没有资产或者通过处置资产收入不能够解决职工社会保险费(含退休职工医疗保险费)和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困难企业,而不是有资产还可以正常经营的国有企业。这场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这些企业职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的问题,而不是解决所有的安置问题,是“雪中送碳”,而不是“锦上添花”。职工安置资金是由政府统筹安排,而不是由企业筹集。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是分三期支付,而不是一次性支付。改革的原则是自愿而不是强迫。为了保证市属困难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利,我局和有关部门以及市工交、商贸、食品、物资总公司等市属困难企业主管单位通过召开所属困难企业负责人会议、困难企业中层以上人员会议、职工大会和与职工交流思想、谈心等多种形式,向职工宣讲政策,使困难企业职工了解政策,领会政府的意图,绝大部分的困难企业职工认识到这场改革是场“及时雨”,为他们解决了后顾之忧。

  (四)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了强而有力的攻坚合力。

  推进市属困难国有企业改革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困难国企职工的安置涉及到我局和原市国资委、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局等多个部门,而且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很多。为解决在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一年来,我局和原市国资委,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局等部门召开了10多次协调会,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和问题。由于困难国企停产多年,社保档案资料不齐全,核实职工工龄补偿金和核实社保欠费是推进市属困难国企改革职工安置工作中的一个十分重要且情况特别复杂、工作难度最大、耗费时间最多的环节。市财政局联合相关部门克服重重困难,千方百计完成该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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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