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集中支付创佳绩 改革推进显成效
禅城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自2004年12月启动至今,改革范围从最初2个单位扩大到目前的114个,经历了由启动实施、全面铺开到逐步深化完善的发展过程。所有区直预算单位的财政预算内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形成管理规范、流程严谨,预算约束性强、控制机制完善的良好局面。
一、财政资金运作效益显著提高。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各预算单位在使用财政资金过程中减少中间环节,避免资金层层沉淀,既减少了在途时间,也降低了专项资金被层层截留、挪用的风险。预算单位完成用款计划申报和直接支付申请,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进行授权支付和直接支付,提高资金周转速度,确确实实使财政资金由“中转”变“直达”,有效地提高了资金的运作效益。
二、财政资金支付监督力度不断强化。区财政部门多管齐下,设立专门监控岗位监控每一笔财政资金支付,与区人大、审计三方联网实时监督支付系统资金划拨情况,并建立大额资金支付回访制度,对单笔50万元以上的直接支付申请,电话回访单位财务主管,核对支付项目、金额及收款单位,确保资金安全支付。通过以上措施切实把预算执行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监督,把对支出预算总额的控制变为对每笔支出的控制,加强对财政支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三、政府宏观调控能力逐步增强。2009年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资金规模达21.8亿元,占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64%,由财政部门统筹调控,有计划地组织、调度和调剂资金。特别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我区财政收支矛盾明显突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更利于对资金统一调度和管理,最大限度集中财力办大事,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0年01月27日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