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以财政政策扶持“三农”
近年来,江门市财政局按照省、市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克服财政收支矛盾尖锐的困难,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为发展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创造良好条件。
一、认真执行农民减负制度,确保农民农业税收“零负担”。自开展农村税费改革以来,江门市各项改革政策已全面落实到位,农民负担得到切实减轻,特别是2004年、2005年实行免征农业税改革以及2006年国家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全市农民的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均已实现“零”负担。我局通过深入农村基层,实地考察和听取群众意见,查找存在问题,针对执行政策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具体解决办法,确保了农民负担不反弹。
二、落实各项财政补贴政策,着力增加农民收入。围绕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加大财政支持“三农”力度,落实各项财政补贴政策,着力增加农民收入。据统计,2009年江门市“农资综合直补”和“种粮直补”两项补贴资金合计15,724.40万元,全市种粮补贴面积达275万亩,受惠农户达36万户,逾162万人;全年发放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1,911.55万元,同比增长80%;发放能繁母猪饲养补贴资金3,502.69万元;发放家电下乡补贴22,969笔,补贴资金613.6万元,补贴汽车2,461辆,补贴资金1,054.43万元,补贴摩托34,804辆,发放补贴资金1,996.96万元,直接拉动内需3.8亿元。
三、加大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推进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积极落实地方农田水利建设配套资金,致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009年江门市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基本农田示范区、基本农田保护等农业基础设施资金12,502万元。
四、加强就业培训,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认真落实市人大关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议案,大力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多渠道筹集城乡就业专项资金,建立政府财政投入、用人单位投入、农村各级投入和社会捐助相结合的多渠道筹资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积极响应“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加速转移就业。2009年,全市组织1,050条村委和1,296家企业签订劳务合作协议书,落实73个“千企扶千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试点和15个示范点;组织45,152名农村劳动力参加免费培训,培训后转移就业36,885人,培训后转移就业率81.69%。
五、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据统计,2009年市本级安排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1,850万元,全市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数为2,392,116人,占全市农业人口总数的98.94%,覆盖率比去年增加了2.14个百分点,覆盖全市73个乡镇和1,115个行政村。安排村卫生站、乡镇卫生院及乡村医生补助215万元,落实省提出的“每个行政村一个卫生站、一名医生、年补贴1万元”要求,切实推进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安排6,673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市约45万名学生受惠。进一步提高农村困难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共有1.9万名农村困难学生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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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