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广东财政新闻联播

清远:对贫困山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的探索

  浸潭镇位于清远市清新县西北部的石灰岩山区镇,清新县最贫困的小镇之一,全镇每年的财政收入约二千万元。加快城镇化建设,将绝大多数农村人口转变为城镇人口,是浸潭镇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基础设施是城镇居民生活与生产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开发区(新区)、“三个一”工程,即“一江一湖一城”工程(“一江”即滨江河美化工程,“一湖”即桃花湖开发工程,“一城”即圩镇城市化建设工程)发展的物质载体。但是,城镇化是一项耗资极为巨大的工程,如何有效筹措数量空前巨大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是城镇化工程中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其完善与否将直接影响着开发区城镇功能的发挥。浸潭镇黄沙坝开发区是浸潭镇对外开放的先行区域、扩大对外开放的窗口,河东开发区近年来浸潭镇开发的新城区,“三个一”工程是浸潭镇目前镇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过程中,广纳民意、广集民智的结果,是该镇今后一段时期内工作的行动指南,基础设施建设的快慢、管理的好坏、运营效率的高低都将直接影响到浸潭镇对外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进程。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目前河东开发区和“三个一”工程在建设与发展过程中都面临着资金短缺的“瓶颈”制约,要加大全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经济发展的进程,就必须进一步加大河东开发区、实施“三个一”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力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建设资金筹措的新途径已成为浸潭镇城镇建设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 浸潭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的现状

  1、     政府融资:

  目前,浸潭镇城镇建设与二十年前相比虽然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内部呈现出明显的不平衡性,而且在目前的经济发展进程中面临着债务负担过重、城镇建设步伐过慢等严峻问题。在黄沙坝开发区发展的起始阶段,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主要来自政府财政。包括政府直接控制的资金,如上级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政府的其他收入等。实际上,浸潭镇地方政府的国有负债,已经构成了该镇目前经济发展中的最严重的风险之一。十多年前,镇政府主要领导为了显示政绩,不顾自身经济实力的限制,盲目扩大投融资的规模,特别是通过向私人集资扩大政府性资金,虽然迅速提高了当时城镇化建设的水平,但却为今天资金的利用和偿还留下了巨大的隐患,庞大的私人债务给今天的浸潭镇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压力。由于政府控制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仅仅导致了政府资金使用效率的低下,实际上,也为腐败提供了巨大的活动空间。而腐败一旦形成,就会形成一种势力,使政府腐败分子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控制越来越强,更难以使其它资本力量进入这一领域,从而必然导致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严重短缺。为了保证足够的建设资金,政府只能通过出让土地使用权换取土地出让金、采取滚动开发的方式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但土地毕竟是一种稀缺资源,随着出让份额的不断减少,政府融资越来越捉襟见肘了。

     2银行融资:一枝独秀

  随着开发区规模的不断拓展,银行信贷资金不断介入。从短期效果看,银行融资能够很好地解决开发区、“三个一”工程建设资金短缺的困境,但它需要财政担保,而且最终需要财政偿还,从长远看,会给开发区、“三个一”工程带来巨大的财政风险。但由于它政策性较强,使用过程中存在着利率高、贷款手续繁杂以及要求提供配套资金和账存资金等不利因素。而开发区良好的发展预期以及政府财政担保,大大降低了银行的信贷风险,已经成为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的主力军。

     (三)其它融资:杯水车薪

  目前,我镇城镇建设融资方式除了银行贷款与政府财政支出以外,还有一种间接的融资方式——施工单位带款施工(即施工单位在完成一定工程数量的前提下,才能得到政府支付的工程进度款,施工单位垫支的资金构成了浸潭镇开发区特有的中短期融资资金)。由于施工单位实力的制约,加上“带资施工”属于非自愿的市场行为,真正到位的带资资金十分有限,对于整个河东开发区的融资需求而言,只是杯水车薪。而且,由于城镇基础设施天然具有垄断性,通过垄断经营,可以为经营者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垄断必然导致了资金使用效率的低下和服务水平的停滞不前,而这反过来又必然导致城镇居民对城镇基础设施需求的持续高涨。

  二、 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渠道的前提条件

    乡镇基础设施的建设,本质是一项经营项目,以镇政府作为直接建设的主体或者政府作为直接控制的主体,是违反政府的基本职责的,政府本质是为社会提供公共物品,不应该从事任何经营项目,因此,只有改革现有的镇政府直接控制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模式,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难题。 

  完善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应该形成镇政府和经营主体合理分工的局面。而且,应按照近年实施的项目绩效评价办法,对镇建设项目实行绩效评价管理。镇政府作为业主行使业主的权利,它通过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进行招投标,选出符合建设条件的建设者,由这个建设者全面负责该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镇政府和这个建设者的关系,是标准的合同关系、标准的买卖关系、标准的经济利益关系,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一)要注重制度创新,构建多元筹资机制,发挥制度优势。对于一些盈利性的建设项目,完全可以通过市场手段去进行融资。对城镇建设捐助行为也可以给予一定的激励机制,政府要建立一整套优惠政策来吸引城建资本,比如对于施以捐助的企业在税收上给予优惠,激励企业成为城建资金捐赠的主力军。

    (二)运用财政担保、贴息、以奖代补和必要的税费减免等政策工具,引导居民、企业、民间机构支持城镇建设。加强城镇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特别优惠贷款、农业保险等鼓励城镇建设,同时积极探索先进试点工作。

  (三)发行城建债券,运用市场化手段多方筹措建设资金。

  (四)凡涉及工程建设的资金,要实行专户管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质量全面落实。

  三、 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力度的对策建议

  (一)明确城镇多元投融资发展方略要坚持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坚持投资多元化、服务社会化、发展产业化、运营市场化,大胆吸引外资、借助外力,加快发展步伐。通过全方位开放,进一步盘活存量、激活增量,以从根本上改变开发区内和“三个一”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状况,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目前,许多城市都设立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当然名称各异。不过,这些公司的行政色彩过于浓厚,摆脱不了政府附属机构的风格,在工程项目的前期,没有实际的投融资的权限,在工程项目的实施和运营阶段没有对资金实行处置权。为了充分发挥这种公司的职能,应该尽量减少政府对这种公司的行政干预,使之成为城镇化建设的真正主体,而不是镇政府的附属机构。镇政府应该制定相应的法规,明确这种公司作为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主体的性质、职能和权限。

     (二)组建河东开发区、“三个一”工程投融资主体。明确赋予开发区、“三个一”工程投融资的主体地位,要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财政省钱和扩大投资为目的,彻底打破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资“一靠财政,二靠银行”的传统观念,建立政策性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公司。目前,国内主要开发区纷纷设立了政府主导的投资公司,专门负责筹措建设资金。投融资主体不是也不应成为政府的“第二财政”,而是面向市场的真正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在服务于开发区、“三个一”工程的投资战略中,必须成为政府的投资主体、融资平台和阶段性持股的经营实体。开发区和“三个一”工程投融资主体必须以上市或与外商合资为目标,改变目前投资结构单一的现象。在市场化运作中,投融资主体拥有投资决策权、项目融资权、资本经营权。

     政府可以为实际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者实施资本运营提供有利条件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耗资巨大,而且往往具有极强的公益性,因此,在赋予实际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者独立的投融资主体地位之后,镇政府还应该在诸多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镇政府的支持可以有多种方式,如贴息贷款、担保贷款、授予必要的土地、税收优惠、财政贴息等。其中以下几种方式有着更强的可行性。

    1、对于贫困山区城镇道路建设项目,可以赋予建设者对于道路两侧土地的垄断经营权,使之或者进行综合开发、或者进行土地收益转让,来补偿道路建设资金。

    2、设立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由镇政府进行筹措,然后通过招标交由实际的建设者使用,在使用时,与建设者签定资金使用的合同,明确资金使用的责、权、利三者的关系。

    3、上级政府可以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者资格认定制度,对于符合资格的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者给予必要的扶持,使之在融资方面给予大力的扶持。

    4、鼓励乡镇土地的集中成片开发,政府通过规划调控、土地调控、开发调控、政策调控、经营权调控、空间使用权调控等调控方式,为实际的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者提供有力的支持。

    三)在财政管理体制上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要尽快出台针对开发区、“三个一”工程的新的财政管理政策,除了上缴上级的税收外,对本级地方税收以及属于开发区、“三个一”工程上缴上级税收返还本级财政部分的收入,在一定时期内按比例返还给开发区,由开发区自主使用。允许实际的建设者在建设城镇基础设施的同时,进行相关的经营,对于这部分的经营业务在税收上给予必要的优惠。

       (四)拓宽投融资的渠道与经营方式以及打造商贸旅游业的发展。要根据不同的项目选择不同的投融资方式,该镇目前以“三个一”工程为抓手全力打造北部旅游休闲商贸大镇这一项目,镇政府狠抓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加快镇域经济发展和促进镇域社会和谐为总揽,按照“站在新起点、谋划新跨越,努力实现浸潭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明确“抓班子、带队伍、转作风、求稳定、谋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全力打造清新北部旅游休闲商贸大镇为目标,着力实施“三个一”工程,把浸潭建设成清新北部以桃花湖为依托,以城促乡、一江两岸的旅游休闲商贸大镇,从而通过商贸促旅游,商旅互动来增加全镇的税收收入,带动周边群众致富,促进我镇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1、着力实施“一江”工程建设,提升城镇建设品位。镇利用上级对滨江河整治的契机,重点建设河堤护墙,搞好两岸绿化美化,沿堤安装路灯,筹集资金将两岸街道未硬底化的进行硬底化建设。推进临江房地产开发,在两岸规划建设高档住宅小区,提升镇建设品位,打造一江两岸优美的人居环境。

  2、着力实施“一湖”工程建设,打造商贸旅游休闲城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动作”的原则,突出优势,整合资源,积极推进商贸旅游的整体开发,做好商贸旅游投资环境的整合和促进商贸旅游政策的制定,以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资金投向旅游项目,利用聚集起来的各种资金投资改造景点。以桃花湖再开发建设为重点,经金龙洞景区为配套,把现有的旅游资源进行有机整合,加快推进桃花湖转让项目的再开发建设。同时,还要研究出台扶持餐饮、旅游、中介、经济型宾馆等行业发展的奖励办法,积极引导商贸与旅游相互结合,积极引导、扶持旅游业的发展,把浸潭镇打造成以商贸促旅游,以旅兴商,商旅互动的发展新格局。

  3、着力实施“一城”工程建设,打造商贸大镇。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完善城镇功能。我镇总面积464.9平方公里,总人口101257人,其中城镇人口3万多人,占全镇总人口的1/3,清连高速、滨江二线公路穿镇而过,交通四通八达。离县城56公里,大约半小时车程。目前,浸潭的集贸市场场地小,城镇缺乏配套设施,每到圩日或节假日,人流车流把圩镇道路堵得水泄不通,制约了浸潭商贸的繁荣发展,为此,要以水、电、路、通讯、市场为重点抓好市场开发、住房建设、新街建设、旧街改造,不断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实现水、电路、通讯四配套,完善交通网络,进一步加快城镇化步伐,促进我镇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二是以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快城镇化进程。通过人口聚集,促进城镇第三产业的发展,重点扶持发展加工大户和营销大户,引导农民到城镇务工经商,努力增加城镇就业能力,进一步带动商贸的繁荣发展,从而带动城镇化的不断发展。三是进一步健全圩镇规划建设。以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好浸潭河东新区,引进资金进行河东新区房地产开发,配套建设道路排水、绿化、美化、亮化工程,促进圩镇规划建设上档次上水平。四是抓好圩镇美化亮化建设。借目前“城乡清洁工程”为契机,在美化、亮化、硬化、净化、绿化上下功夫,改建扩建垃圾填埋场等设施,加快圩镇道路的改造工程。

  4、着力实施采用国内外先进模式,以其所在地作为合资入股条件,向社会公开招商引资,择优选择合作对象。由于浸潭镇的企业不多,企业经济效益也并不理想,单纯向企业收费满足不了外资或其它资本投资回报的要求,因此,可以由省、市、县每年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以吸引外资,降低经营风险。对区内供电、环保、供水、供气、绿化等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议组织专家论证,提出民营化方案,采取其它合资方式,向社会公开招投标。

       总之,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探索新的投融资途径和方法,多渠道筹措开发区、“三个一”工程建设资金,不仅可以明确产权主体,彻底改变该镇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过分依赖财政投资的局面,而且对于镇加大开发区(新区)、“三个一”工程资金投入、提高投融资效率,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0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