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贯彻落实厉行节约 反对铺张浪费成效明显
2009年以来,汕头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文件和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厉行节约各项工作的落实,截至2009年9月30日,全市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情况如下:一是公款出国(境)支出590.4万元,比去年同期降低361.6万元,下降37.98%;二是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10132.2万元,比去年同期降低1587.2万元,下降13.54%;三是公务接待费支出10459.8万元、比2008年同期降低1570万元,下降13.05%;四是用电、用油、用水支出9268万元、比去年同期降低657.6万元,下降6.63%;五是晚会、展览、庆典、论坛费用支出280.5万元、比去年同期降低542.1万元,下降65.9%;六是会议、文件、通信费用支出5307.1万元,比去年同期降低729.3万元,下降12.08%。各项经费压缩指标均达到上级要求,节约效果较为明显。主要做法有: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
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监察厅、省财政厅《关于采取有力措施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通知》(粤纪发[2009]25号)下发后,市纪委、市财政局领导十分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制定下发《转发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察厅 财政厅关于采取有力措施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通知》(汕纪发[2009]11号)给各区(县)、市委各部委、市直各主管部门,要求全市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确保各项经费压缩指标的落实。各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要求,将厉行节约工作纳入全年工作安排,成立厉行节约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制订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节能减耗的工作措施,确定了各项经费支出指标的压缩数额。做到机制健全,任务、目标、责任、措施四明确。使厉行节约工作在组织机制上得到有力保证。
二、建立健全制度,保障有力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决定,以及市委九届六次全会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观念,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压缩不必要的经费开支的精神。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党政机关,积极应对当前面临的经济形势,在全社会形成厉行节约、共克时艰的氛围的要求,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制订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行政经费节约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印发给市直各有关单位执行。要求各部门要进一步将节俭意识体现在预算执行上,坚持量财办事、量力而为,集中有限的财政资金用于最急需的民生民困及扩内需保增长的项目上,并制订相应的压支措施,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各部门行政经费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开支,严禁超范围、超规摸、超标准开支行政经费,从严控制接待费等消费性支出,国内公务接待严格按标准实行工作餐,不安排高档酒水,尽量使用地方特色产品。要加强对公务活动的管理,严禁利用公款吃喝玩乐。各部门要按照勤俭办一切事业的要求,强化预算控制,严格预算执行,不得超预算安排资金。除市委、市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外,原则上不再追加安排各部门经费预算。各部门开展各项工作所需经费,原则上应通过压缩一般性支出,在部门支出预算总额内统筹解决。
各单位均结合厉行节约八项要求,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机关各项管理制度,使厉行节约工作在长效机制上得到有力保证。同时,严格制度的执行,突出执行结果考核。
三、开展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摸底工作
按照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监察厅、省财政厅《关于采取有力措施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通知》(粤纪发[2009]25号)要求,汕头市各级党政机关对2006年至200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情况,2008年公务接待、一般性费用支出及用电、用油、用水等情况进行了摸底。在掌握底数的基础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9]11号)的要求,提出各项经费支出压缩、降低、削减的具体指标,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也及时对全市情况进行汇总,并会同市纪委、监察局向省纪委、省财政厅上报了《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有关情况摸底汇总表》。经汇总,2009年全市公款出国(境)支出拟压缩241.59万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拟压缩2455.53万元;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拟压缩1802.51万元;用电、用油、用水支出拟压缩845.18万元。
四、开展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专项检查
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粤纪发[2009]35号)下发后,由市纪委牵头,市财政局参加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检查组,紧紧围绕中办、国办11号、12号文和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对市直有关部门和部分区县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开展厉行节约工作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从实际效果看,各单位能按照市纪委要求,围绕检查内容,认真开展全面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堵塞漏洞。各单位对厉行节约工作高度重视,措施有力,效果明显。未发现违反厉行节约规定的典型案件。
五、强化措施,确保各项经费压缩指标的落实
2009 年以来,汕头市在财政减收增支因素较多、收支矛盾进一步突出、财政运转依然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各级财政部门结合今年的收支情况,在年度预算安排上,对车辆购置、会议费、接待费、公费出国(境)考察、培训等经费项目支出进行大幅度压缩。对可给可不给的项目支出坚决不给,对可压缩的项目支出坚决予以压缩,并坚决执行各项定额指标管理和审核审批制度。各级纪委、监察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因公出国(境)、公务购车用车、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公务接待以及举办晚会、展览、庆典、论坛活动的监督。各级党政机关也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在当前财政形势下做好厉行节约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分析单位的财务支出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及时调整支出结构,压缩行政经费开支,确保各项经费压缩指标的落实。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0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