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财政局着力打造阳光效益型政府采购
今年来,汕头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将其作为公共财政支出改革的具体举措和源头治腐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监督,规范管理,着力打造阳光采购,促使采购规模跃上新台阶,社会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其主要做法:
一、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监管规范化水平
一是通过市政府下发《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并结合汕头实际,与市监察局联合拟定《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全市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督促尚未落实管采分离和财政监管的南澳县还权财政部门建立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与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分离。
二是对原协议供货合同格式不利于采购人的不完善条款予以删除修改,发出《关于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采购合同有关问题的通知》并上网公告,逐步规范管理。
三是协议供货有新突破。首创要求采购人找三家以上协议供货商实行二次竞争报价,非协议供货商也可参与报价,预算金额2-10万元按大批量采购优惠价下浮2%、10-20万元按大批量采购优惠价下浮4%作为二次报价的最高限价,以最低价成交,防止协议供货供应商“坐地抬价”,有效提高了节约率。此举得到有关方面和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的肯定。
二、多措并举,着力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是节约采购成本,首创与市信息产业局联合下调采购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配备标准,台式计算机整机价格上限从6500元降到4800元,笔记本电脑价格上限从11000元降到6500元,一般办公用电脑采购家用机型,特殊情况才采用商用机型,避免浪费,从源头上节省财政性资金。
二是科学界定选择采购方式。将以前多采用询价方式改为多采用需一至多轮竞争报价、极具竞争力的竞争性谈判方式,节约采购资金效果明显。如市城管局树苗采购预算200万元,经多轮谈判后,以52万成交,节约148万,节约率达74%。汕头港口管理局汕头港广澳港区防波堤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项目预算金额为1000万元,在5家颇具实力的国有大公司激烈竞争下,谈判小组有序地对各谈判供应商进行多轮次的谈判,以为650万元成交,节约350万元,节约率35%。
三是主动争取保密部门的配合,堵塞规避阳光采购的漏洞。由于涉及秘密的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有些单位以此为借口试图回避政府采购。为堵塞漏洞,市财政局积极与保密部门联系沟通,共同研究确定,凡涉及申报秘密的项目,必须书面上报保密部门审核定密,否则必须政府采购,有效堵塞了规避政府采购的漏洞。
三、扩大专家库规模,加强专家库建设管理
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发出《关于公开征集汕头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多渠道征集扩充专家,在市卫生局和大中专院校的协助下,增加专家120多名;停止人工通知专家办法,落实专家网上注册,启用语音自动拨号通知专家系统,限定在评审开始前半小时内才能打印出专家名单,在此之前,无论谁都不知道抽中哪一位,确保评审专家名单保密,杜绝可能出现的泄密情况;实行“1小时专家评审圈”。对重点或敏感项目抽取省或潮州、揭阳等周边地市政府采购专家库的专家评审,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建立并实行评审项目与专家有利害关系的回避制度。同时,对前段时间已参加评审的专家,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在申报抽取专家予以回避,规范专家抽取使用管理。要求采购代理机构落实评审专家“管用分离”制度,在财政部门监督下抽取专家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要使用好评审专家,对采购人代表在评审过程中发表倾向性意见影响诱导专家的,坚决予以制止,有效确保评审质量。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促使进政府采购公开透明
一是积极争取省财政厅将我市纳入电子化政府采购试点市,制定《汕头市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实施推广方案》,报省财政厅批准同意,纳入省第一批电子化政府采购试点市。目前,已建立供应商库、商品行情库、落实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商品行情库,采购人注册及培训等一系列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之中。上线运行后,将可以通过全省共享的电子政府采购系统,实现规模效益最大化,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效率和服务水平。实现降低采购成本,增加政府采购透明度,杜绝采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腐败现象。
二是通过网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名单、资格范围、有效期限等,促进采购人合理选择采购代理机构类型,规范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行为,此举得到财政部肯定并在网站刊登。
三是督促协议供货商根据市场价格行情变化,及时更新协议供货产品价格,上网发布,方便采购人查阅选购和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四是相关政策法规及时上网发布公告。方便采购当事人及时了解掌握政府采购政策,每逢政策法规出台,及时上网公告发布。
五是建立市财政局“汕头市政府采购网”与“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的链接,同时,增加“汕头市政府门户网”为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指定媒体,有效促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阳光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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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