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推行“村账镇管”改革 重监督 显实效
近两年来,清城区石角镇以重监督为核心,全面推进“村账镇管”的制度建设,大力规范管理、民主管理,有效发挥村集体财力的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各项事业加快发展。
一是强化群众监督。从建立健全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入手,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把民主理财的过程变成群众主动监督、自觉当家的过程。村的财务开支,均实行“两笔会签”。各村都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3-5人的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每月定期开展民主理财活动,集体审核村财务收支票据,监督村财务计划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等。为使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能真正发挥监督作用,代表群众理财,该镇一方面加强对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成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使他们懂财务、会审计、敢监督、善监督,另一方面,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对不合理开支的拥有否决权,规定凡是经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审核认定为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事项,予以否决,有关支出由经办负责人自己承担,不得入账报销。同时,建立“民主议事日”制度,每月的“民主议事日”,党员和村民代表集中议事,把村集体财务收支作为议事的一项重要内容,“村民事村民议”,主动加强对村财务收支的监督。
二是强化乡镇监督。制订实施了《石角镇“村(居)账镇代理”的实施方案》,以镇经管办为主体,设立了记账中心办公室,投入近10万元,完善了该中心的电算化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备,还把5名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干部调整充实到记账中心办公室,并明确了各人的分工。实行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做到“八统一”,即统一会计科目、统一会计核算方法、统一收支票据、统一民主理财、统一报账时间、统一财务公开时间、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各村(居)委会设报账员1名,由村(居)委会出纳兼任,负责每月按时到镇“记账中心”报账一次(每月的2-4日为报账日);设记账员一名,负责管理好收支单据、村(居)委会集体资金和财产以及财务公开等工作。目前,该镇198个村(居)财务全部由镇“记账中心”代理。
三是着力扩大监督面。在每月“民主公开日”,该镇“记账中心”出具的经审核的财务收支表在公开栏张榜公开,使各村(居)资金、财产的收支使用情况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方便各界人士查询、监督。通过建立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实行民主理财,努力打造“阳光财务”,充分赋予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既让群众看到一本明白账,调动村民参与监督、参与村务的积极性,又使监督关口前移、监督深入,从源头上杜绝了个别干部随心所欲乱开支的现象,有效预防了干部腐败。
“村账镇代理”在该镇实施后,群众满意率大大提高:一是村级财务管理得到规范。二是杜绝了坐收坐支行为。通过宣传,广大群众认识到交钱必须见票,见专用收款收据,而专用收款收据必须票款同行,半个月内交账。三是提高了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益。通过强效有力的监督,确保了村级工作的正常运转,同时由于缩减了不必要的支出,村级自主理财能力得到进一步的增强,村级建设公益事业、发展农村经济建设和维护农村稳定都有了坚强的后盾。四是进一步改善了党群政群关系,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部分干部群众过去对村级支出一无所知或者一知半解,总认为是集体资金去向不明不白。通过上交镇管理,并每月由镇张榜公示财务报表,群众明白了村级支出的正当性,并消除了对干部的误解,从而进一步增强了村级班子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现在,清城区石角镇是清远市第一个实现村集体年固定收入达到50万元的乡镇,也是银行存款总额全市第一的乡镇,成为清远地区争当山区科学发展排头兵的先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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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