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扎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今年以来,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会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会区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和措施,不断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一是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注重抓好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及时调整区财政局突发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和充实应急工作分队人员。突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局党组各成员担任副组长,现任各股室及属下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本局发生的突发性、应急性事件的紧急召集、处理和善后工作。应急工作分队主要是由各股室及属下单位青年骨干组成,主要职责是在突发性、应急性事件期间, 做好突发、应急各项具体工作。
二是完善制度,抓好落实。建立健全区财政局应急值守制度、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应急物资动态管理制度等,并抓好制度措施的落实。在应急值守方面,一般假日(周六、日)加强门卫值班和巡查;重大节假日,各股室及属下单位安排人员值班,局领导带班;局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工作分队全体成员的移动电话保证全日24小时开机,确保随时召集和及时处理突发、应急事件。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方面,如果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将情况和处理结果报告有关部门。在隐患排查工作方面,各股室及属下单位加强协作,落实工作职责,确保本单位内的水、电、消防等安全;台风雨水季节和重大节假日前,办公室都发出安全预防通知,要求各股室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办公室、人事股经常组织人员巡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理。在应急物资动态管理方面,在本局建造沙池,备足沙石和编织袋;购置抽水机、锄头、铲、雨具、应急灯等一批应急物资;配备农民车等,并做好应急物资的管理,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所需。
三是落实资金,加强协作。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区财政局将应急管理专项经费和应急物资储备资金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做好资金安排,为全区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加强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协作,推动全区应急管理工作开展。2009年,区财政安排应急管理专项经费28万元,确保新成立的区应急管理办公室配置办公设备,组织政府应急值勤,协调本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应急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宣传应急事件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等所必须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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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