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家电汽车摩托车“两个下乡” 措施实 效果好 亮点多
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关心农民的重大举措,是惠及千家万户的好事,高州市财政局采取得力措施,使该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呈现多项亮点。
其主要措施是:
(一)政府部门重视。一是制定了《高州市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高州市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实施方案》。二是明确部门职责,市经贸、财政、工商、税务、市邮政储蓄银行等部门的分工,多方联动,推进迅速。
(二)广泛宣传政策。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做好民心政策宣传解释工作。通过电台、电视台制作了三期“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民生政策话你知”节目,对“两个下乡”政策和有关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宣传。
(三)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在上级没有具体操作方案下达前,自行摸索、整理出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知识问答和系统电脑操作指南,下发到各基层部门并举办培训班。二是配置好必要的设备。在2月底,高州市各财政所拨付专项资金配置了必要的电脑、打印机并开通了互联网业务。三是通过设立专岗,专人负责农民申请补贴业务。
(四)安全、快捷发放补贴。“两个下乡”财政资金兑付,实行“镇级财政所审核、县级财政批量兑付”的办法。一是充分利用共享的电子信息资源,明确“两个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由市邮政储蓄银行采用“一折通”形式兑付补贴资金。二是创新数据上报方法。通过设计一整套高州市“两个下乡”财政资金审核、兑付汇总统计报表,规范各镇下乡产品资金补贴数据的汇总和上报。三是规定以旬报形式进行汇总上报,及时兑付资金。
(五)监督管理到位。按照专项资金的管理规定实行专户管理。做到“三到户”(政策宣传到户、补贴通知到户、资金兑付到户),“四不准”(不准变更补贴标准,不准截留、挤占或挪用补贴资金,不准借发放补贴之机搭车扣款,不准弄虚作假)。一是实行纸质资料与电子资料互核制度。二是对所有已经核实的资料,在接到农民资料时,立即办理并进行初审,打印申请表。三是采取随机选择的形式,电话回访已经申请财政补贴的农民,及时反馈信息。
(六)建立考核制度。高州市实行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绩效量化考核,根据高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财政所(结算中心)工作绩效量化考核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精神,对“两个下乡”工作实施年度绩效量化考核,年终按设定的条件进行量化考评,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扎实有效的措施,使高州市“两个下乡”工作呈现如下几个亮点:
一是农民参与度高。随着补贴品种增多,补贴产品数量增加,以及补贴资金及时兑付,农民的购买欲越来越高,扩大内需和振兴经济的措施收效甚好。
二是补贴进度快。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销售呈现出不断增长的态势。至2009年11月底止,已兑付家电下乡产品10233件,补贴资金284万元。摩托车下乡产品9226辆,补贴资金500.26万元。汽车下乡产品补贴1044辆,补贴资金315.29万元。目前的补贴进度按周为一期测算,家电约500台(件)/期,摩托车400辆/期,汽车50辆/期。
三是补贴兑付率高。通过指定由高州市邮政储蓄银行进行代发业务,统一批量进行兑付,大大提高了高州市两个下乡产品财政补贴兑付率。根据汽车摩托车下乡系统提供的数据显示,到11月止,高州市的汽车摩托车兑付率100%,家电下乡产品兑付率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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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