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出台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
最近,珠海市香洲区专门出台《香洲区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投入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
办法规定,科技研发资金优先支持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附加值、能带动产业优化升级以及科技创新公共平台建设等项目。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式,逐步从支持单一企业向支持产业发展过渡;从支持单一项目向支持技术创新平台建设过渡。
科技研发资金重点支持六类项目:一是重大科研、科技成果转化和中间试验、新产品开发、试制和产业化项目,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项目以及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服务项目。二是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及重大创新产品的应用推广项目。三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以及科技服务项目。四是按相关规定需要科技主管部门上下级联动配套资金支持的项目和政策性支持项目。五是其它需要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
办法规定,对于获市财政本年度支持的重大科技项目,区财政原则上给予50%的专项资金配套。对于本年度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的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和检测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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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