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创新机制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近年来,广州市黄埔区不断加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力度,继2001年在全市率先成立机关事业单位会计结算中心,对全区121个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2004年率先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集中核算有机结合的财政资金管理新机制,创建具有黄埔特色的国库管理模式。经过5年实践探索,至2009年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已覆盖全区一、二级预算单位,全面实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改革目标,发挥1+1>2效应,在规范财务管理、推进源头治腐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
一、坚持两项“集中”统一
以会计结算中心为依托,成立国库支付中心,实行“两个牌子、一套人马”,按照单位资金来源渠道、经费所有权、经费审批权、审计责任“四权不变”原则,行政事业单位不再设立会计、出纳岗位,只设专(兼)职报账员,负责本部门费用报销,财务管理实行“两个统一、三个集中”(即统一账户管理,统一代理会计业务;集中办理资金结算,集中进行会计核算,集中管理会计档案),会计集中核算业务体系中建立的账户统管、凭证审核、财务监督、信息反馈、档案管理等功能和训练有素的会计业务人员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现两项监督互补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划拨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财政支出由过去的“资金流”变为“指标流”,从根本上解决拨付环节多、库外资金沉淀、截留财政资金等问题,弥补集中核算制的不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和应对突发风险能力。今年1—10月财政批复用款计划16.8亿元,实际支出12.2亿元,减少财政资金沉淀4.6亿元。
沿用集中核算制,对集中支付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先审核后付款,延伸国库集中支付财政管理职能,使财政监督从事前预防转变为全程监督,防止预算单位花钱随意性、无计划性及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问题。近三年来,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完善跨区涉税登记金额298万元,拒付假发票金额447万元,纠正其他不合理支出438万元。
三、推动两个平台建设
一是构建公共财政管理平台。打破财政部门内部“信息孤岛”局面,建立以部门预算为基础、国库集中支付为主线,会计集中核算为操作平台的财政管理体系,涵盖预算管理、国库收付、部门会计核算等信息,形成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到预算监督和信息反馈的财政全过程管理。
二是构建远程管理平台。启动国库集中支付实时监控系统,为区主要领导及人大财经委、审计、监察部门开通远程查询功能,将部门预算、财政资金运行纳入查询系统,为领导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财政信息,也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便利;启动“远程报账”试点,预算单位通过网络报送用款申请,查询用款计划情况,有效提高支付效率及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推进“财税库行联网”,实现财税数据共享及对税源情况进行动态跟踪,提高资金支付环节透明度及财、税、库等多个部门业务处理效率。
四、创新两项管理融合
一是应用网上银行。在保证财政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借助银行成熟的网上银行结算系统,简化资金划拨,减少资金在途时间和流转流程,实时掌握账户信息,节省人力、物力和结算费用。网上银行应用对国库集中支付整体业务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是启动公务卡改革。实行“银行授信额度,个人持卡支付,单位报销还款,财政实时监控”操作方式,2008年4月起12个预算单位正式试点,是广州市首个推行公务卡消费的行政区。制定《黄埔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财务报销手续。今年内改革将覆盖全区66个一级预算单位,逐步减少现金结算,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
五、促进两项职能加强
一是实施非税收入源头控管。利用国库集中支付平台,实行“单位开票、以票管收、银行代收,实时入库、集中核算”,单位所有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通过统一账户直接缴存国库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现单位收费权和资金所有权有效分离,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库,严防私设“小金库”和税费“跑冒滴漏”,堵塞征管漏洞。
二是开展综合财务分析。实现会计核算服务向决策信息服务转变,利用公共财政管理平台,汇总财务信息编制分析报告,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强化财政辅助参谋作用。配合清理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补贴,统一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奖金福利,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发放补贴;配合测算公用经费定员定额分类分档标准,推进部门预算精细化管理;配合清理部门历年经费结余,集中统筹部门结余资金7271万元,充分发挥沉淀财政资金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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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