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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预防涉农职务犯罪

  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力度,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投入大量财政资金扶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对农民的各种补贴,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了重要、积极的作用。为加强各项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切实从源头上预防涉农职务犯罪,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通过对内建章立制、健全监督,对外加强资金检查与监督、确保资金安全高效,推动了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防止了腐败现象和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多年来,没有发生财政涉农资金被挪用、截留、贪污及工作人员被纪律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主要做法是: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新会区财政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正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及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组员由局各股室负责人组成,加强对财政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领导。同时,分别成立农机具购置、能繁母猪饲养及保险、石油价格、家电下乡等各项财政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领导牵头,统一部署,加强部门分工合作,落实各项措施,强化对各项惠农补贴资金的管理监督工作,积极推动财政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工作的开展,确保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工作常抓不懈。

  二、建章立制,健全内部监督。在建立和健全日常财政内部管理制度基础上,注重廉政与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制度建设,分别制定了关于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财政业务管理监督、财政干部职工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如《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廉政建设规定》、《办事服务首问责任制》、《财政性资金收拨款管理制度》、《干部管理制度》等,强化了财政内部监督机制,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坚持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最大限度地杜绝腐败现象和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加强教育,推进廉政和作风建设。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强化对财政干部职工队伍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教育,通过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文件、参加专题学习辅导和培训、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等,把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内容纳入局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和开展的各项活动中,使教育预防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使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勤政廉政、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做到警钟长鸣;使全体工作人员自觉弘扬遵纪守法、无私奉献的精神,保持树立良好的财政形象,有力地推动财政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促进财政事业健康发展。

  四、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支农惠农政策落实。一是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涉农专项资金的有关规章制度,对本级安排和上级追加的涉农专项资金全部实行县级报帐制或国库集中支付,水利资金设立专户核算。专项资金支出严格按程序审批,确保专款专用。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对涉农专项资金超过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公开向社会招标;对项目的标的金额,一律经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才能招标;对中标项目实行项目法人制和监理制,明确相关责任,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三是积极推行绩效评价,通过农业专项资金,如粮食自给工程、沼气建设、农田水利、就业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进一步规范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认真落实农机具购置、种粮、农资综合直补、能繁母猪饲养及保险、渔业油价、家电下乡及汽车摩托车下乡等各项惠农政策,做好各项补贴发放工作,确保各项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五是加强对涉农专项资金和各项补贴资金的检查监督,确保各项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涉农资金被挪用、挤占、截留、贪污等违纪违法现象发生,保障了财政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工作取得的成果,有效地促进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让广大农民真正分享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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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