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围绕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推进各项财政工作
今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经济发展造成持续冲击,影响进一步显现。在此形势下,我市积极贯彻中央和省的宏观调控政策,并审时度势及时出台了一系列确保增长的政策措施,促进了经济的平稳发展。
一是贯彻落实好以5个“10亿元”为重点的产业扶持政策,沉着应对金融危机冲击。
“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支出5.46亿元。主要用于散裂中子源项目、质检基地等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名牌带动战略,鼓励企业培育名牌名标,支持企业申报专利,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和支持技术改造创新,进一步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
“重点中小工业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融资支持计划”专项资金支出4.35亿元,其中预提风险补偿金3.86亿元、提供贷款贴息0.48亿元,帮助621家企业获得81.84亿元的新增贷款,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紧缺困难,稳定企业生产经营。
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出2.60亿元,引导和鼓励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以及在我市设立研发机构和企业总部。通过奖励、直接资助、提供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企业和研发机构加大研发力度,提升创新升级能力。
“创业东莞”工程专项资金支出5.19亿元。建设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支持开展东莞生源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培训,大幅提高大学生就业补贴标准。继续健全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实施“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和“万名技工培训”、“百名技师培训”、“青年创业培训”等工程,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技能。
为企业减轻负担6.74亿元。落实上级减税减费政策,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为企业减负5.98亿元(其中抵扣企业新购设备所含增值税3.13亿元,调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率减负2.85亿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为企业减负0.76亿元。
二是加快基建项目进度,发挥投资拉动作用。
以扩大投资为保增长的主要着力点,我们积极筹措资金,带动社会投资,有效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上半年基本建设支出13.25亿元,主要是:投入3.83亿元,完善城镇路网建设;投入2.14亿元,建设中小学德育基地、教师进修学校,完善市属学校办学基础设施;投入1.55亿元,加快松山湖、虎门港、生态园和长安滨海新区四大市级园区的开发建设。同时,成功向省申报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1.43亿元,转贷期3年,年利率为1.75%,用于全市截污主干管网工程建设。
三是落实财政激励帮扶机制,减轻基层负担,促进镇村转型发展。
继续完善欠发达镇贷款贴息政策。对原11个欠发达镇每镇5亿元的扶贫贷款贴息政策到期后,延长贴息3年;并从2009年起,对新增的欠发达镇提供连续3年每年1亿元的扶贫贷款贴息。上半年,增加了对镇的补助1.14亿元。投入1.17亿元对经济综合实力排名靠后的全市一半的村按四个档次实施一次性补助,每人每年100—600元不等,补助资金专用于村行政管理及公共服务支出,减轻村一级负担。投入0.66亿元对村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林地给予补助,通过实施生态补偿,支持承担生态保护任务的村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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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