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绩效问责制度
南海财政绩效预算改革再取得突破性进展。近日,南海区政府出台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问责暂行办法》,这意味着部门单位使用财政资金不仅要在事前、事中、事后进行绩效评价,而且要由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进行问责,从而建立财政资金使用的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进一步从制度上保障财政资金的高效使用。
一、建立绩效问责架构。每年南海区人大财经工委、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人事局联合组成绩效问责小组,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设置、选择合适的指标体系,按照统一的程序、标准和原则,对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0万元以上及其他有必要的项目的财政支出全过程及其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并进行问责监督、追究责任。
二、规范绩效问责程序。绩效问责的基本程序分三步:一是单位对支出项目绩效自评;二是问责小组组织专家对自评项目进行评价;三是在专家评价基础上选取项目进行重点问责。在重点问责阶段,问责小组通过项目自评材料审阅、财务审核、实地视察、单位陈述、现场答问、综合评价等程序,对项目的完成情况、完成质量、组织管理、制度保障、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及项目所达到的绩效等进行问责。
三、强化问责结果应用。绩效问责坚持问责结果与奖优罚劣、行政问责相结合的原则。一是建立问责结果在部门预算安排及预算执行中应用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财政部门将问责情况作为今后年度编制部门预算和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二是建立问责结果反馈整改与奖惩机制。问责工作结束后,问责小组将被问责项目的绩效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反馈给被问责单位,并督促落实整改,在问责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三是建立问责信息共享制度。问责小组除将年度问责情况向区政府报告,由区政府对绩效工作做得好或差劣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外,还将问责结果与年度机关绩效作风与考评挂钩,作为对单位进行绩效作风与考评的内容之一。此外,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经区政府批准后,可通过新闻媒介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绩效问责办法的施行,将形成强有力的问责机制,使政府部门“不作为”、“胡作为”浮出水面,并从制度层面加以落实,为推动南海区绩效预算改革,实现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打下基础,更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社会各项事业改革的强大推动力。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09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