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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大朗镇加强村级财务监督管理有新举措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确保各社区(村)经 济持续、健康发展,近期,东莞市大朗镇制定了《关于加强社区(村)福利分配管理的意 见》、《关于加强社区(村)应收款项清缴和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社区(村)经济合同管理的意见》三项管理措施,从制度、责任、方法等方面,多管齐下,切实规范和完善村一级财务管理监督工作。

  一、规范各社区(村)福利分配。一是严格分配原则。要求各社区(村)根据自身经济发展状况,按照“ 量入为出, 量力而行”的原则,制定年度福利分配方案,不得将借入款项、资产处置收入及土地转让收入用于福利分配,不得随意为村(居)民负担应由个人承担的税费,有效防止超前分配。 二是严格审批程序。强调政府把好福利分配审批关口,对不超过原福利 分配标准的,经社区(村)集体讨论制订的年度福利分配方案,送镇财政分局和会计核算中心审查,经镇 驻村干部及分管财政负责同志审批,提交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对超过原标准的,除经过上述程序外,还必须报镇政府审批,再提交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执行。 三是严格约束机制。对擅自提高标准或巧立名目发放福利以及擅自决定 承担应由村(居)民个人 承担的各种税费的,扣减社区(村)干部薪水报酬的20%,并在全镇通报。同时取消该社区(村)当年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资格,对该社区(村)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四是严格监督管理。由镇财政分局和会计核算中心对社区(村)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社区(村)预算执行、福利分配等情况,确保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同时强化财务人员的监督责任,要求委派会计掌握社区(村)财务动态情况,及时反映擅自提高福利分配标准等违规情况。

  二、加强社区(村)应收款项管理。一是加强日常催收。采取电话催交、书面通知以及上门催收等多种形式进行催收账款,及时掌握承包(租)方动态。对拖欠时间较长、金额较大的款项实行重点跟踪,一对一地逐项解决。 二是强化考核激励。镇财政分局、会 计核算中心对各社区(村)应收款项清缴和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将应收款项清缴和管理工作纳入各社区(村)年度工作量化考核方案,建立与干部报酬实行挂钩的激励机制。 三是规范坏账处理。对于因债务人出逃、破产、死亡等原因,应收款项确实无法收回而形成坏账的,及时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以免坏账长期累积。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努力防患于未然,对于玩忽职守、逃避责任、不及时进行追缴甚至有意放任,使应收款项无法追回而给集体造成损失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社区(村)经济合同管理。一方面,规范合同的签订。明确以社区(村)集体名义对外开展经济活动,除即时结清外,都必须以经联社或经济社的名义签订书面合同。其中,涉及重大经济事项的,包括土地流转、借入款项、单项年租金收入占上年集体总收入10万以上的物业出租、50 万元以上的生产性固定资产购建、出资额50万元以上的对外投资项目等经济事项,合同签订前要召开股东代表大会,采取“一事一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并按表决的内容签订合同,若拟签订合同的主要事项与表决的内容相抵触,社区(村)要再次召开股东代表大会进行表决。另一方面,规范合同的要件。明确签订的经济合同要有完整的合同文本 ,不能以预算书、报价单、结算书代替合同。同时,对合同要件作出明确规定,规范合同的签订、变更、中止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保障集体利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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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