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规范农村
集体“三资”管理显成效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自2008年7月份实施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规范管理试点工作以来,在保持“三资”原有的所有权、收益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五权”不变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机制,创新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的科学管理模式,破解管理难题,推动了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主要做法
(一)建立领导机制,确保有序推进。该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的“三资”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镇纪检、财政、农业等14个镇属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资金管理小组、农村生产承包合同和资产管理小组、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小组、资源管理小组和内审小组。各个小组明确分工和责任,共同推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的各项工作。同时,各村、组也相应成立以村主任和村民小组长为主要负责人的“三资”管理小组,负责本集体内的“三资”规范管理工作。
(二)建立责任机制,确保责任到位。为确保责任到位、工作落实,该镇制定了《崖门镇集体“三资”管理岗位职责》,从镇、村、组三个层面明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部门和人员的岗位职责,落实镇、村、组三级责任管理机制,增强各级“三资”管理部门和专责人员的责任感,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建立管理机制,确保有章可循。根据《招标投标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法规制度,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和整合,注重激活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又拾遗补漏,补充完善,发挥制度的导向和程序约束作用。如,建立《集体“三资”台账登记制度》,完善《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资源管理实施细则》、《农村生产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农村集体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四)建立约束机制,确保规范有序。建立健全村民监督、职能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三项监督措施,构筑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同时,镇纪检、财政、结算等部门联合加强对 “三资”规范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强化部门监督管理。
(五)建立考评机制,确保奖优罚庸。制定《崖门镇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量化考核制度》,列入镇委、镇政府的督办项目,实行考评与督办相结合。每年由镇“三资”管理办公室结合镇委、镇政府督办项目和平时检查、年终考评要求,对村、组“三资”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评先评优和报酬奖金挂钩。对在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工作中不称职的村、组干部,由镇纪检部门指出不足,督促落实整改。
二、主要成效
崖门镇“三资”规范管理工作的全面实施,促进该镇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迈上了“理财民主化、管理规范化、决策公开化、监督制度化”的轨道。主要成效有:
一是摸清家底,夯实了工作基础。通过清理摸底登记,建立“三资”和合同管理台帐,全面掌握了全镇21个村(社区、场)的资金、债权债务、资产、资源状况,并实行动态管理和追踪,为进一步推进农村“三资”规范化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强化责任,提高了管理水平。实行“三资”规范管理后,明晰了镇、村、组三级管理人员的权责,强化了责任。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能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有效杜绝了违纪违规行为。特别是镇、村、组三级联动机制,相互协调,动态管理,监督到位,提高了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工作水平。
三是促进自律,规范了依法治村。“三资”规范化管理后,村组干部按章办事的自觉性明显增强,有效遏制了“暗箱”操作,各村(社区、场)和相关单位按章理事的格局逐步形成,群众对干部的信任增强,有效改善了干群关系。
四是维护稳定,实现了和谐发展。实行“三资”管理之后,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民主监督、规范管理的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了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有效保障了村民的切身利益,使“三资”管理这一过去容易引发干群矛盾的“雷雨区”转变成为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晴空区”。2008年,该镇生产总值122亿元,增长23.18%;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450万元,增长35.32%,经济总量跃居江门市镇(街)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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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