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优化支出结构 规范财政管理
一、高度重视财税征管工作,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在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大力抓好收入组织工作,确保收入稳定增长。坚持执行财税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与税务等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收入征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继续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资源及特种行业的管理,努力组织政府非税收入,推动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确保了年度预算计划的圆满完成。
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构建和谐汕尾的要求,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持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解决民生问题和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上,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前提下,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除政策规定应配套资金、各项专项支出以及提高岗位津贴等增支项目外,加大对教育、卫生、城乡社区和农林水等支出的保障力度,科学调控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继续深化财政改革,构建公共财政体系。继续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继续完善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建设;全面推行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模式;继续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
四、加强财政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转。一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和“收支脱钩”,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收支行为。二是加强对财政性专项资金检查监督。三是加强财政内部监督,积极开展财政内部的监督稽核,对财政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和管理实行全过程监督。四是加强工程预(结)算审核和政府采购监管。2008年,全市财政部门审核工程净核减造价8039万元,净核减率9.9%;全市政府采购节约资金797万元,节约率达8.3%。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09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