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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市三项措施协同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008年以来,恩平市扎实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管理与保障水平,基本实现农民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目标。全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由2007年的21.9万人增加到2008年的25.7万人,覆盖率从81.3%提高到94%

  一、用好财政政策,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一是及早测算市本级财政应负担补助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纳入2008年财政预算。二是如实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上报相关的报表和资料,反映实际困难,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支持。三是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办)执行好镇级财政管理体制,及时将其应负担的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划入财政专户。1月至8月,补偿农民医疗费共1434万元,有效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切实提高“两个标准”。一是调整支出结构,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资标准。将全市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员的扶持资金纳入市本级财政、镇级财政支出范围(市、镇财政分别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员每人补助11元),保证将全市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员筹集资金标准提高到每人100元,比2007年提高38元。二是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补偿封顶线。20084月起,分别将全市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员在本市乡镇卫生院、市级医院、市外公办医院住院费用补偿比例统一调整到70 %50%30%以上,住院补偿封顶线从1.2万元提高到1.5万元。从7月起,住院补偿封顶线进一步提高到3万元。

  三、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广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开设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和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专户,做好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审核及监督等工作,依法依规筹集和使用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了基金使用的安全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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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