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广东财政新闻联播

梅州实施财政支农惠农政策成效明显

  近年来,梅州市各级财政部门切实按照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在支持“三农”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强资金监管,在落实惠民政策、改善民生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创新,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提升农业发展后劲梅州结合该市实际,提出了按照特色农业、绿色农业、旅游农业的发展定位,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为此,财政部门加大资金筹集和投入力度,扶持发展现代农业,着力提升农业发展后劲。一是设立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从2007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并对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每年安排1亿元的专项贷款贴息额度,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现代农业的发展和壮大。二是创新筹资渠道,改善城乡防洪设施。一方面,向农业发展银行梅州分行贷款1亿元对梅州城区东堤按50年一遇标准进行除险加固;另一方面,争取金融部门贷款6亿元,对韩江、梅江沿岸180公里重点堤围按20年一遇标准进行除险加固,此举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堤围除险加固的资金问题。

  二、加大民生投入,落实惠农政策。一是落实农房统保,减轻农民负担。2008年开始,坚持“政府推动、政策支持、财政补贴、保障适度”的基本原则,实行“政府统保、市场化运作”的基本模式,建立农房统保。2008年市、县级财政共投入656.25万元(其中市县两级各负担50%),对全市7.5万户农房进行统一投保,减轻农民灾后重建家园的经济负担。二是推进安居工作,解决贫困户住房难。2004年起,梅州将实施农村安居工程作为“十项民心工程”的重要任务,除省定额补助外,市财政落实配套资金每户1000元。至2007年止,已完成2.64万户贫困户的危房改造,从根本上解决了贫困户的住房难问题。同时,认真抓好面上水库移民和省属水库移民的安居工程建设。三是建立农业生产风险体系,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2008年起,梅州市选择农业龙头企业及部分农产品生产为试点,逐步建立适合梅州特色的种植业生产风险保障体系,市财政先期投入200万元对2.1万亩的金柚和脐橙、0.79万亩的蔬菜进行灾害损失保险,并逐步推开试点范围,不断提高农业抵御灾害风险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四是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村干部热情。建立和完善村干部工作报酬稳定增长机制,规定从2008年起,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每人每月500元,其他村干部每人每月400元的工作报酬基本标准,并确保每届逐步提高。市财政负担工作报酬资金总额的10%并列入预算,此后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出台村干部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有效激发村干部的工作热情。

  三、加强支农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不断完善支持“三农”资金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机制,努力实现财政“三农”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在项目申报环节,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严格审查逐级上报,对申报财政贴息等项目还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确保申报的真实性;在资金使用和拨付环节,于2004年先后实施市级农口专项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县级农口专项资金报账制度,较好地防止和解决了资金被挤占、挪用的问题;在效益评价环节,试点探索实施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08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