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构建“四集中、一系统”
镇级财政管理新模式
为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规范支出行为,佛山市南海区结合本地实际,按照“高度集中财力,规范收支行为,强化资产管理,加强财政监督”的总体思路,对镇级财政管理模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进一步加强镇级财政及资产管理的意见,通过推行“四集中、一系统”的镇级财政管理新模式,推进镇级财政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
一、集中财力。一是对镇属行政机关和有收费收入的事业单位包括镇办中小学实施严格的“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镇属行政单位和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收入全额上缴财政,支出由镇财政按不同标准核定人员经费和有关专项经费后按进度下拨。二是把镇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统一移交镇(街道)财政集中管理,同时把镇(街道)各种资源性收入全部缴入镇(街道)财政。三是强化财政对镇属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所有镇属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的资产都要登记、造册,并逐步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使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
二、集中支付。一是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按照公共财政要求统一编制综合预算,把财政一般预算资金、基金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财政收支预算总盘子,统筹安排使用。二是以部门预算为基础,进一步细化预算,把部门(单位)作为预算主体编报预算,综合反映部门(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的收支情况,对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分类别核定定额和标准,对专项经费实行项目预算,把预算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
三、集中核算。进一步深化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式的改革,把财政监督贯穿于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各镇(街道)都成立了镇会计结算中心,由财政所统一管理。会计结算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是对财政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集中核算制度,把单位账务统一集中到会计结算中心,由专职会计实施集中记账、集中核算。二是设立财会档案室,统一和集中管理镇属行政事业单位和部分镇办企业的会计档案。三是及时与镇(街道)财政所沟通单位的会计核算情况,并配合镇(街道)财政所做好有关单位财务支出管理情况的调查工作。同时,加强银行账户管理,严格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程序。
四、集中资产管理。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管理模式,镇(街道)财政部门负责管理本镇(街道)行政事业性资产,并按照“产权集中管理,政府统一调配,授权单位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各镇(街道)在全面清查本镇(街道)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弄清其总量和状况后,将产权资料和单位出租、对外投资等相关合同资料统一移交镇(街道)财政所集中管理。镇属企业原则上采取拍卖、招投标方式转让产权,特殊情况下可采用协议转让方式,但必须经镇(街道)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同意后方可实施。企业公有产权转让的整体方案必须报镇(街道)资产管理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
五、统一信息化管理系统。即镇级公共财政信息管理系统。按新模式的管理流程,镇级公共财政信息管理系统设置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出、绩效评价、资产管理等的十一大子系统,涵盖镇级财政管理全过程。系统兼有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归纳功能,可为政府理性决策、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同时,系统制定了标准的业务操作流程规范,从手段上保证了相关制度的有效实施。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0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