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探索节能减排贷款项目
管理和融资新模式
为切实推进节能减排,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缓解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突出矛盾,广东拟于2008年下半年正式实施广东省亚洲开发银行贷款节能减排促进(能效电厂试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利用1亿美元的亚行贷款,采用投资项目的形式,对用能设备进行节能改造,鼓励用户采用节能新设备、新技术,推动节能项目实现产业化。同时,为切实提高贷款项目的管理水平,广东省积极探索管理和融资新模式,以改善风险管理防范机制,发展完善项目的实施模式。
一、实行一次批准分批实施多次滚动模式。本项目采取多批次融资、结合中间金融服务机构贷款的方式。按照融资框架协议,亚行一次性批准1亿美元的贷款额度,分批实施,每批次不少于2000万美元,各批次贷款期限为15年(含12年宽限期)。转贷给子项目可根据项目的节能效率、财务分析情况等确定3—5年的贷款期限,各批次贷款在回收后按照规定程序在规定领域内循环滚动多次转贷。同时,为发挥示范效应、扩大项目覆盖范围、支持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节能减排项目,广东省作为执行机构,按照在国内商业半年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给予适当的优惠的原则进行转贷。
二、引进信托金融服务机构财务管理模式。本项目对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市场主体提供融资,子项目单位数量多,管理难度大,贷款回收风险高。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降低贷款风险,保障贷款回收安全,作为本项目贷款的债权、债务代表,广东省财政部门委托专业信托金融服务机构,负责对子项目的财务能力评估、转贷资金的发放和贷款组合管理、信托账户的管理、子贷款的抵押或担保管理,并对不良贷款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采用第三方专业机构监测模式。为保证贷款资金的使用效果,本项目聘请独立的第三方专业节能监测机构对子项目的节能节电效果进行独立检测,检测内容包括项目改造前预评估、实施过程中对节能效果及实施进度的监测、项目后评估和节能减排效果的后续跟踪等,客观全面地评估子项目的实施情况,通过实时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监测管理,确保该项目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四、实施采购合同和节能减排合同分类管理模式。考虑到本项目采购种类多、采购时效性强的特点,一是对终端子项目单位以传统的合同管理报账模式,在遵循亚行中间金融机构贷款模式采购原则的前提下,按采购专家制订的采购手册和采购合同进行管理。二是对中间节能服务机构采用节能服务合同管理模式,以节能减排合同作为提款报账依据,既保证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又确保项目相关的招标采购工作的经济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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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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