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天水市财政局精心组织开展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天水市财政局高度重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检查方案,开展查前调研,确定检查单位,加强查前培训,切实把2021年会计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制定检查通知,明确检查重点。按照省厅方案要求,拟定印发了《天水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天财绩〔2021〕20号),要求今年全市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围绕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围绕中央直达资金下达、拨付、管理使用情况和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等财政资金重点支出方向,围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选择行业和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是开展查前调研,确定检查单位。按照省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今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前期对拟定检查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和融资平台企业进行了调研评估,最后确定选择了1户国有融资平台和4户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单位确定后,按照公开要求,在天水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并汇总全市检查单位报送省厅备查。
三是精心组织安排,加强查前培训。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会计监督工作质量,充分反映我市重点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情况,我们选择了1家会计师事务所抽调注册会计师1人,会计师和相关助理3人与我局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由财政部门人员担任检查组长。人员确定后,组织参检人员开展了查前培训会,培训会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手册》《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纪律》等相关法律规定,进一步充实检查力量,明确检查任务,规范检查程序。
四是严格检查程序,提升检查工作质量。要求全市严格依法检查,规避行政风险。全面建立案件审理和专家咨询制度,有效控制行政风险,处理处罚要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尺度统一。对不属于财政部门监管职责的违规问题,按照《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财政部令第53号)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五是严肃检查纪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要求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严肃检查纪律,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 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廉政纪律规定,加强对检查人员的财政纪律教育,不得妨碍被查单位的正常活动,不得索取和收受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同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坚持“双随机、一公开”规定,做好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开工作。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