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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财政厅召开省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
第二次会议暨2021年工作任务推进会

  9月8日,厅党组书记、厅长、省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张智军主持召开省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暨2021年工作任务推进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张俊峰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共29人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强调指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是新的法治政府建设纲领性文件,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图,为今后一个时期做好财政法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各处室(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盯《纲要》目标任务,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加强学习宣传、完善配套措施、强化督促落实,不折不扣抓好《纲要》贯彻落实。

  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强调指出,中央“八五”普法规划对普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了2021-2025年普法目标任务、重点内容和具体要求。各处室(单位)要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提升财政干部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财政普法针对性和有效性为着力点,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切实把普法融入财政法治实践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八五”普法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为推动财政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会议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工作任务部署会主要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工作任务部署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执法协调小组会议主要精神。会议要求,各处室(单位)要自觉站在全面依法治国大局下认识财政法治工作、谋划财政法治工作、推进财政法治工作,结合贯彻落实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八五”普法规划,压茬推进年度财政法治建设重点任务,确保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安排落到实处。

  会议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财政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要坚持不懈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做到学思践悟、深学笃行、入脑入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更高站位上推动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一要学出政治定力。着力在深学细悟上下功夫,全面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深刻领悟其中蕴含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深切体悟贯穿其中的强大真理力量、思想力量、实践力量,更加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和坚强捍卫者。二要学出法治自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学习我们党百年来推进法治建设的光辉历程和辉煌成就,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业绩和成功经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三要学出法治思维。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出的谋篇布局,准确把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持以宪法法律为准绳,切实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运用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各方面,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财政各项工作全面有效落实。

  会议强调,今年是全面依法治国工作“落实年”,“八五”普法规划开局之年,同时,也是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要坚持目标导向,把握重点关键,在更实举措上推动财政法治建设提质增效。一要在谋划落实上再提升。要按照中央去年以来出台的一系列法治建设纲要和规划以及我省实施方案,逐项逐条对照,全面梳理分析,认真研究谋划,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完善相关贯彻落实方案,进一步明确财政法治建设的“任务书”和“施工图”,细化具体措施,统筹推进实施,努力推动财政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二要在普法质效上再提升。要牢牢把握新时代对普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切实将普法作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把普法与法治实践、依法治理和日常工作深度融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健全普法长效机制,拓宽普法形式,创新普法手段,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和普法宣传,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增强法治观念,不断提升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三要在制度规范上再提升。要坚持依法决策,推进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五大程序”落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要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有效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及时将改革成效转化为制度优势。要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对财政实施的相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及时清理、调整规范。要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健全动态清理机制。四要在执法水平上再提升。要对照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完善包容审慎的监管制度。要将有效的监管作为简政放权的必要保障,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市场化营商环境。要强化信用监管,认真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制度。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依法化解行政争议。要严格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及时纠正不当行政行为,确保程序合法合规。五要在服务效能上再提升。要抓紧编制省级财政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依职权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进一步明确执法流程、办结时限、监督投诉方式等内容。要分批次梳理编制全省财政系统8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重点做好“46同”要素维护工作,推动实现同一事项在省、市、县三级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要对职权范围内的办事流程、申报材料、办结时限能减尽减、高效办理。要深化财政涉企行政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审批。要积极推进财政部业务审批系统与省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推动更多事项“一网通办”。要加快推进财政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实现纸质证照和电子证照信息同源、同步使用。要认真落实“好差评”评价制度,积极引导申请人主动参与评价,倒逼政务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会议要求,各处室要加强工作协同,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在更强担当上合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省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进一步完善财政法治建设领导机制,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谋划、指导督促职责,有力推动工作落实。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厅党组研究决定。人事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提前谋划,积极稳妥推进,以述法考核压实工作责任。二要坚持齐抓共管。各处室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工作联动、密切协调配合,按照年度工作任务,认真盘点工作进展情况,补齐短板、加固底板,形成强大工作合力,齐抓共管整体推进。三要强化跟踪问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厅办公室要强化工作协调和督办督察,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滞后、成效不明显的处室,要及时指出问题,加强工作督促,跟踪推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甘肃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责成政策法规处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执行。会议要求,各相关处室要依据《甘肃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尽快制定出台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和“两轻一免”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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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