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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财政局:完善财政监督体系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不断推进阳光财政建设

  本着监督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嘉峪关市财政局着力构建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绩效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模式,从减支出、控成本、抓源头、盘存量、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等方面加大对全市各预算单位的监管力度,不断推进阳光财政建设。

  一是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了对各预算单位的财政资金管理。通过每年组织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常态化财政监督手段,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内控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等方面加大了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从而严把了预算的支出关口,合理界定重点、刚性支出,积极盘活低效运转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保证将资金重点用于保民生保运转,真正使每一分钱花在刀刃上。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有效防范内控风险。本着随时发现问题,随时组织专项检查的原则,通过组织对差旅费、接待费、涉农资金等专项检查,强化了各单位各部门对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落实了各单位各部门对专项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大了专项资金的统筹力度,防止了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同时,持续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促使各单位各部门自觉把加强财务管理和治理“小金库”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好。

  二是通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管理监督问责。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是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提升我们对资金的管理水平,增强单位的支出责任。2018年9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3—5年内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就目前我市工作进展情况来看,还存在单位在绩效目标设定上与实际工作脱节、绩效监控跟踪不及时、绩效自评不准确等现象,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从制度上规范各单位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通过“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价、评价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手段,对各单位各部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反馈,为资金的决策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同时引入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切实提高公共服务领域的供给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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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