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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平凉市财政局:政令财行利为民生
有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十三五”期间,全市财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确定的思路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多措并举抓增收,抢抓机遇争资金,优化结构促发展,竭尽全力保民生,深化改革强管理,圆满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有力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一、立足服务大局,全力支持经济发展

  财政实力持续增强。在全面落实“营改增”、深化增值税改革等一系列减税降费措施的情况下,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体保持平稳增长,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全市财政收入分别完成26.5亿元、27.5亿元、30.4亿元、32.5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7.1%。截至2020年9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9亿元,预计到年底完成33.8亿元。资金争取成效显著。资金争取成效显著。2016年以来,全市共争取到位各类转移支付补助资金632.5亿元。一般转移支付由2015年的77.6亿元增加到2019年的150.1亿元,是“十二五”末的1.9倍;专项转移支付由2015年的51.6亿元同口径增加到2019年的94.2亿元,是“十二五”末的1.8倍;可用财力由2015年的65.6亿元增加到2019年的99.7亿元,是“十二五”末的1.5倍。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在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情况下,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增加了对脱贫攻坚、生态环保、基层“三保”等重点领域的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全市财政支出分别完成172.4亿元、191.9亿元、212.7亿元、241.8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11.9%。今年预算安排财政支出260亿元,截至2020年9月底支出173.8亿元,继续保持较高的支出强度。支持发展更加有力。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至54项,涉企收费减少至31项,政府性基金减少至21项。“十三五”期间,累计减免税收收入41.76亿元,其中:2016年5.45亿元,2017年6.42亿元,2018年8.62亿元,2019年10.27亿元,2020年1—9月11亿元。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企业和居民负担持续减轻。“十三五”期间,市财政累计投入1.8亿元,聚力推动牛果菜旅游主导产业提质增效。累计筹集资金73多亿元,支持以平凉工业园区为龙头的工业经济开发建设和中心城市道路、平天高速、平华一级公路、平凉职业技术学院、平凉市体育运动公园、平凉一中新校区、市委党校新校区等重大项目建设。

  二、紧盯关键领域,推动重大政策落地

  全力以赴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力做好脱贫攻坚投入保障,2016—2020年,市级财政、贫困县和插花县财政分别按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的10%、20%和15%增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累计列支18.5亿元,年均增长18.9%,市级财政增列资金总量在全省市州排第三位。2016年至2020年9月,全市累计统筹整合使用各级财政涉农资金规模超过85.4亿元,7县(市、区)年均整合资金规模超过17亿元。截至2020年9月底,全市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42.2亿元,累计贴息6.4亿元,惠及8.6万户贫困户。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出台《平凉市贯彻落实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着力构建生态保护制度体系,初步搭建起了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的框架。2016—2020年,累计安排生态环保相关支出53.1亿元,聚焦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等重大战役,着力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取得明显成效。2019年平凉市入选第三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获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3亿元。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定,坚持底线思维,先后制定印发《关于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平凉市政府债务化解实施方案》、《平凉市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实施办法》等6项管理和化解政府债务的意见办法,建立健全了“权、责、利”相结合,“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债务管理体制机制。截至2019年末,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62.6亿元,风险总体可控。

  三、握紧拳头发力,竭尽全力保障民生

  推进民生财政建设。2019年全市财政用于民生支出达到200.2亿元,是2015年的1.64倍,年均增长13.2%,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82.9%,比“十二五”末提高了7.3个百分点。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严格做好“三保”预算安排和执行工作,设立工资专户,严格落实市县干部职工国标工资。2016—2019年,全市用于“三保”方面的支出327亿元,没有发生工资拖欠等问题。民生实事措办到位。2016—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累计162.8亿元,年平均增长22%,是一般公共预算第一类大支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教育支出达到45.9亿元,是“十二五”末的1.26倍,年均增长6.1%,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职业教育高地建设持续推进。2016—2019年,全市累计共安排就业补助资金7.7亿元,年均增长4.1%,为做好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落地提供了有力支持。2016—2020年,共落实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退役安置补助、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等资金经费A亿元,切实落实好退役军人等群体社会保障工作。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并举,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十三五”以来,在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确保基本民生投入只增不减,2016—2019年与民生相关的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城乡社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住房保障、节能环保、文化体育与传媒等重点支出合计从115.1亿元增加到140.6亿元。同时,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突出保基本、兜底线,推动完善相关领域的支出政策,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四、深化管理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预算管理改革推进有力。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建立定期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机制,将资产配置纳入部门预算编审范畴。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出台《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办法3项,初步构建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稳步推进。积极推进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目前,已经形成了三个层次的初步框架。第一层是指导性的,即2017年11月市政府印发的《平凉市关于推进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要求。第二层是承上启下的,即2018年11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明确了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基本就业服务等8大类18项财政事权范围和支出责任分担比例。第三层是分领域的,2019年7月推动出台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交通、教育、科技、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领域改革办法也将出台。财政资金监管不断强化。构建了“1+6+X”财政内控制度体系,织密财政监督制度“笼子”。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财政监督与同级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横向联合机制,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完善财政监督信息披露和公告制度,建立了监督成果与预算资金安排挂钩机制。“十三五”期间,先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减税降费政策落实、非税收入收缴等专项监督检查30余次。专项管理监督持续深化。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全面推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现财政电子票据数据信息共享。强化资产管理,研究制定了《平凉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严控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各个环节“关口”,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口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完成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2019年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00个,比2016年同期增加49个;完成金额1.85亿元,比2016年增加0.8元。持续加强财政基础管理,2016年以来,全市评审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预决算4974项,评审资金173.1亿元,审减资金11.4亿元,审减率为6.6%;备案审批政府采购计划金额143.4亿元,节约财政资金7.7亿元,2020年上线运行平凉政府采购信息服务平台。强化会计基础管理,全面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十三五”以来的全市财政工作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转型,在转型中突破,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市财政局先后被甘肃省委、省政府评为“甘肃省拥军优属工作先进单位”“甘肃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在工作中,我们也探索出了一些有益的启示:一是必须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始终坚持高点定位,善于抓主抓重,区分轻重缓急,讲究工作方法,注重集中财力办大事,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整体推动财政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二是必须坚持以服务大局为核心。更多地从政治的高度、全局的角度把握方向,研判形势,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适时调整财政工作思路和重点,始终掌握工作的主动权。三是必须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敢于打破常规,大胆进行探索实践,在改革中发展,在创新中进步,力求使一些制约财政科学发展的瓶颈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四是必须坚持以依法理财为前提。把依法理财作为衡量财政工作质量和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尺,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制度,确保财政工作依法、依规健康运行。五是必须坚持以队伍建设为保证。下功夫提高各级财政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优化队伍结构,强化教育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财政干部队伍,为财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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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