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甘肃财政新闻联播

天水市加强教育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监控

  近期,市财政局会同市教育局印发《天水市本级教育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天教局发〔2020〕48号)。《办法》主要围绕教育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运行监控的工作职责、监控范围和内容、监控方式和流程、结果应用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加强教育扶贫资金绩效监控,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打下坚实制度基础。

  《办法》明确市教育局是实施市本级教育扶贫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监控的主体,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由预算执行单位负责开展教育扶贫资金绩效日常监控,市财政局对监控结果履行核查责任。

  《办法》明确将城乡义务教育保障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资助补助类(学前教育免保教费、中职免学费、中职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等项目纳入绩效监控范围。

  《办法》规定由市教育局组织预算执行单位按季度执行绩效监控,市财政局每年至少开展两次绩效监控核查分析,主要分析1—6月和1—11月执行情况。绩效监控主要内容包括: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重点监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补助人数、补助标准、补助资金发放形式、补助资金发放及时性等)、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包括预算资金拨付情况、资金实际支出情况以及预计结转结余情况)以及其他需要绩效监控的情况。

  截至目前,市教育局已完成2020年教育扶贫资金1季度绩效目标监控,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