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财政厅多措并举
加强监管筑牢织密扶贫资金安全运行“防护网”
2018年省财政厅党组和纪检监察组同向发力,多措并举,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监管,拉密织牢扶贫资金安全运行“防护网”。
一是构建“大监督”机制靠实监督责任。加强与审计及其他涉农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促进监督检查结果共享共用,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将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实行“四到县”,落实省级各部门和市县乡村扶贫资金分级监管,用17项制度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程序,建立资金保障专责组联席会议制度,利用“周调度、旬报告、月通报”结果,发现问题及时约谈提醒。
二是依托信息技术推动建立动态监控机制。省财政厅依托信息技术打造扶贫资金监控平台,将监控平台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对接,对中央层面42项、省级层面25项和市县本级安排的扶贫资金全部实施动态监控,及时跟踪了解资金安排、支付进度、项目实施等情况。实现财政扶贫资金运行过程可记录、风险可预警、责任可追溯、绩效可跟踪,及时发现闲置挪用、虚报冒领等问题,促进阳光扶贫、廉洁扶贫,切实加强各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
三是实施扶贫资金全面绩效管理。省财政厅把绩效目标管理作为做实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首要举措,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出台《甘肃省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将中央和省市县预算安排用于脱贫攻坚项目的各类财政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管理,通过“全面+重点”的督导方式,着力提高扶贫项目绩效目标的时效性。有效发挥绩效评价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四是做好专项监督形成常态化机制。制定《2018—2020年深入推进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建立常态化长效监管机制。组成16个专项检查组,对全省47个贫困县2017年财政扶贫政策落实及资金整合等事项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检查,共发现219个问题,下发了处理处罚决定书。约谈主要负责人,形成强大的震慑威力。精准施策,做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回收续贷工作,把防风险落实落细。
五是发挥“探头”作用织密扶贫资金安全“防护网”。省纪委监委派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强化政治担当,紧盯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发挥“探头”作用,及时跟进监督检查。组成3个督查组,深入市县督查促财政扶贫资金问题整改,采取个别谈话和问卷调查等形式对财政厅干部作风进行反向测评;对省财政厅定点帮扶的渭源县10个村帮扶工作和驻村干部的作风进行督查;对10个处室扶贫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抽查。通过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意见建议,推进问题整改,筑牢织密扶贫资金安全运行“防护网”。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