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兰州财政聚力增效 扎实推进“三变”改革
2018年,农村“三变”改革是省委、省政府推动“三农”工作的重大举措,通过集体资源调动政府资源、政府资源撬动社会资源的“双轮驱动”,活化要素资源,实现“产业连体”“股权连心”,兰州市榆中县、永登县定为全省试点县。在省级试点开展的同时,兰州市在其他各县区同步选取有条件的乡镇进行试点工作。在《全省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考核验收情况通报》中,兰州市榆中县、永登县、皋兰县均被评为省级优秀试点县,兰州市同时被评为优秀市州。在 “三变”改革工作中,兰州财政立足实际、突出重点、注重引导、创新推进,为本市“三变”改革提供了政策支撑和财力保障。
一、主动衔接梳理、细化工作任务
一是主动对接。根据中共兰州市委、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市财政第一时间与市委、市政府及有关市直部门进行请示和衔接,明确农村“三变”改革推进时间节点和重点任务铺排情况,确保财政政策与“三变”各项目标任务无缝对接。
二是细化责任。把“三变”改革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牵头和配合任务,建立了统筹协调、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三变”各项任务抓实见效、落地生根。
三是清查核查。清产核资过程中进行全程监督,吸收老党员、老干部、村民代表等了解相关情况的人员共同参与,有条件的还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清查核查。
二、明确支持重点、强化资金保障
市财政始终把支持“三农”发展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重点加大对农村“三变”改革的资金支持。
一是加大“三变”改革专项资金投入。加大各类资金整合力度,将资金集中精准地投入到效益较好的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变“一次性”投入为“持续性”增收。市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2018年农村“三变”改革专项经费1000万元,年中追加预算680万元,全部用于各试点县区“三变”工作。
二是大力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做大做强做好经营主体,使其成为“三变”改革的承接主体,成为引领“三变”改革的主力军,是“三变”改革成功的关键。2018年,市级财政筹措资金1.28亿元,用于支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补助资金可参与“三变”改革进行集体分红。切实做到了对经营主体在政策上优先扶持、资金上优先投入、项目上优先倾斜、服务上优先跟进。
三是扩大市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针对农业产业周期长、风险大,有效化解入股农民短期回报愿望强烈和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矛盾,同时,参加农村“三变”改革的农业经营主体,易受气候等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双重影响,为了保障农民股东利益,有效防范风险,加大对农业保险的资金补助力度,市财政局2018年加大了农业保险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共安排1976万元财政资金,对肉羊、设施农业、中药材、高原夏菜、玫瑰及百合六个兰州市特色产业进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三、完善工作机制,规范高效运行
一是完善财政投入优先保障机制。坚持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统筹安排的原则,市财政将农村“三变”涉及的重点项目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并督促指导各区县(市)财政部门尽快形成支持“三变”改革的长效投入增长机制。针对资金进不来的问题,将财政投入到农村的可变资金以集体名义投入到经营主体,产生的收益在集体内部优先分配给贫困农户;针对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对吸纳贫困户入股企业的,协调银行优先给贫困户提供贷款,并建立风险补偿。
二是创新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方式。制定《兰州市财政支农资金入股和资产量化折股实施细则》,明确在脱贫攻坚期内,不改变财政支农资金性质的前提下,将财政支农资金和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所形成的资产作为村集体股份,入股经营主体获取收益,在村集体、贫困户、村民之间进行合理分配,为改革提供了政策支撑。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高效使用。一方面市财政局作为全市“三变”改革工作成员单位,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上安排的历次督导检查调研等工作,并针对督导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报市“三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一方面,市财政局加大对“三变”改革涉及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专项检查,重点查看资金管理和支出使用情况,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同时加强绩效评价工作,探索实施项目绩效管理,确保有限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督促“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深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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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