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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2014年甘肃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甘肃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一、2014年甘肃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甘肃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2.2亿元,同比增长13.6%,其中省级196.2亿元,同比增长13%。甘肃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38.4亿元,同比增长9.9%,其中省级589亿元,同比增长24.6%。

  甘肃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9.5亿元,其中省级118.4亿元。甘肃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3.7亿元,其中省级75.8亿元。

  甘肃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4亿元,其中省级7.36亿元。甘肃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9亿元,其中省级3.8亿元。

  (一)财税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围绕财税体制三大改革任务,出台《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对甘肃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管理做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出台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以及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等制度办法。省市县三级全面公开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大力清理、规范、整合专项资金,严格控制新增专项。盘活存量,清理收回结余结转资金23亿元,用于义务教育、创新驱动发展等重点方面。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风险预警和考核机制,全面开展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有序推进税制改革。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甘肃省试点企业达到2.74万户,减免企业税负10.3亿元,减负面达到98%。落实调整成品油等部分产品消费税、停征成品油价格调节基金政策。启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清理规范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的收费基金。调整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明确省市县三级政府的保障责任,强化市级财政对省直管县财政的业务指导和监管职能。结合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调整完善省与市县资源税分成比例。同时,积极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实现增值收益3.3亿元。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试点范围扩大到14个市州本级、25个县区。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在省级部门选取10个项目开展试点。

  (二)争取中央支持成效明显。2014年,中央财政下达甘肃省各类补助资金1777亿元。中央代理发行甘肃省地方政府债券113亿元。同时,争取中央在扶贫搬迁、退耕还林、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城市建设等方面给予了倾斜支持。

  (三)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十大惠民工程”23件为民办实事事项全面完成,省级下达资金339亿元。积极筹措资金,支持交通、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循环经济、节能减排、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支持兰州新区、两市两州、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等重点区域协调发展,支持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将乡镇公用经费省级补助标准提高27万元,达到50万元;将村级公用经费省级补助标准提高7000元,达到1.5万元。整合资金10亿元,设立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采取股权投资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财政贴息31亿元,撬动金融机构发放双联惠农、牛羊蔬菜产业、妇女小额担保、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等贷款,强力支持扶贫开发、创业就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四)一般性支出控制严格。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要求,修订党政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等制度办法。省级清理压减各类奖励、节庆、展会经费50%以上,除党委、政府确定的综合性目标考核、科技进步、重大体育赛事等奖励事项外,其他活动财政一律不再安排奖励资金,节庆、展会原则上市场化方式运作。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公务用车采购。全年甘肃省“三公”经费支出比2013年下降30.1%,会议费下降42%。

  (五)财政绩效管理取得新进展。强化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全过程的监督。集中开展了城乡低保、贫困村整村推进、乡镇幼儿园、村卫生室建设等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组织进行了省直部门和交通、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在甘肃省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省级预算安排的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专项均由部门申报绩效目标,部门自评率达到30%以上,在5个部门开展了整体评价试点。全面实施市县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选取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农业综合开发、科技创新服务等项目进行重点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分配资金、安排项目。

  甘肃省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速趋缓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更加突出;部分专项多头管理,项目重复安排、资金投入分散、使用效益不高;资金管理制度不够健全,预算执行约束力亟待增强,监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二、2015年甘肃省及省级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2015年,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甘肃省财政收入呈现中低速增长,也面临不少减收增支因素。收入方面,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落实小微企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两权”价款大幅减少,直接影响财政收入增长。支出方面,落实津贴补贴政策,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保障城乡低保、养老、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和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推进公务用车和司法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铁路、公路、水利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都需要加大财政投入,财政支出压力比往年更大,收支矛盾非常突出。

  预算安排的思路:甘肃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预计增长10%左右。甘肃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创新思路,尽力而为,重点是保障改善民生,支持“1236”扶贫攻坚行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重点项目建设。

  (一)2015年财税政策措施。

  1.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力度,将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水利建设基金等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二是改进预算控制方式。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一般公共预算审核的重点由平衡状态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按规定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三是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在编制2016年预算时,同步编制2016-2018年财政和部门预算滚动规划。四是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大力清理、整合、压减专项资金。五是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按照《预算法》要求,将转移支付预计数、结余结转资金编入预算,提高年初预算完整性和到位率。健全部门预算标准体系,调整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分类分档办法,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将会议费、培训费、医保费等逐步细化到部门和单位。强化机构编制、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衔接。六是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结转两年以上的,作为结余资金管理,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结余规模较大的,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七是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公开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

  2.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扎实推进“3341”项目工程建设,加快交通、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等建设。推动兰州新区重大产业项目、综合保税区、市州“飞地经济”产业园建设,统筹推进重点园区开发。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支持大气污染、水污染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快改善旅游基础条件。建立技术创新驱动基金,增加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吸引更多的金融资本、社会资金,支持高新技术改造提升、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推进营改增、资源税、环境保护费改税等改革,认真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普遍性降费措施,减免涉及小微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3.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在58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2000人以上的行政村,依托现有小学建设幼儿园。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为58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贴。促进职业教育资源优化整合,集中力量支持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建设。加快实施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1313”工程,推进重点文化工程项目建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支持县文化馆、图书馆、乡村(社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支持甘肃中医药大学(筹)和甘肃体育馆建设。

  完善医药卫生和社会保障制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政府补助标准从年人均35元提高到4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人均320元提高到380元,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积极推开甘肃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10%,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标准10%。提高甘肃省失业保险金标准10%。提高城市低保标准10%,提高农村低保标准11%,使一二类低保户实现政策性脱贫。农村五保省级补助标准提高40%。为困难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案均补贴1500元,为重度残疾人家庭发放护理补贴,实施残疾人康复服务“百千万”工程。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将村组干部年报酬省级补助标准提高50%,分别达到1.2万元、3600元。稳步推进岷县漳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4.推动扶贫攻坚和农业发展。全力推进“1236”扶贫攻坚行动。支持农村危旧房改造、通村道路建设,解决126.58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实施3.15万户、15.4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深入推进双联惠农贷款。落实贴息资金,支持发放移民搬迁、小额担保、牛羊蔬菜产业贷款。完善农业保险机制,扩大保险覆盖面。推进贫困片区中药材、马铃薯、草食畜、林果、蔬菜、现代制种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设立风险补偿和融资担保基金,重点解决58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涉农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支持“两后生”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农民工短期技能培训和“陇原巧手”实用技术培训。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落实强农富农惠农补贴政策。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支持旱作农业、高效节水农业和草牧业可持续发展。实施土地治理项目,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支持推开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5.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规定。严格落实“约法三章”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维修购置费等一般性支出。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节庆、展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审批制度。

  (二)2015年甘肃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初步汇总的甘肃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740亿元,甘肃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到2800亿元左右。

  省本级收入预计为220.9亿元,增长12.6%。加上中央财力性补助、市县上解、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债券、调入资金后,支出预算安排为415亿元。

  2015年预算安排保障重点:通过整合资金、盘活存量、争取中央支持、增加预算投入,重点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1236”扶贫攻坚行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点项目建设四个方面。

  三、做好2015年预算执行

  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加大“两权”价款清缴力度,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规范国库现金管理,积极稳妥开展国库现金运作。积极争取中央各类补助。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完善支出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规范性、有效性、均衡性。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3月底前全面完成清理规范工作。违法违规的优惠政策一律停止执行,确需保留的按规定程序报批。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实行规模控制。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把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创新资金投入方式。改进资金投入方式,对竞争性领域的投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一般采取股权投资、产业基金、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积极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金加大投入,减少事前补助、直接补助等行政性分配。加强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高度重视审计、监察和社会监督,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注重健全机制,完善措施。加大对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和民生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财政与审计信息共享机制。完善绩效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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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