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在财政改革发展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2026年6月10日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常态化学习教育是新时代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淬炼党员干部初心使命、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宗旨的根本性抓手。财政部门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根本在锚定政治属性,核心在坚守人民立场,关键在提升履职能力,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贯穿财政改革发展全过程、各方面。
一、深刻把握财政工作政治属性,筑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
政治立场决定政绩取向。我们党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没有任何自身的特殊利益。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既是经济范畴更是政治范畴,承载着治国理政、资源配置、民生保障、大局稳定的政治功能。
回望百年党史,财政工作始终与党的事业同频共振、同向同行,始终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从建党初期到土地革命、抗日战争,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建设,从改革开放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财政体制迭代、政策调整、收支安排始终紧跟党的战略部署。早在中华苏维埃政府建立前夕,党领导下的闽西财政先行先试,实施统一财政、厘清税制、限制开支、确立预算制度、支持工商业发展等,本质上是通过财政赋能凝聚民心、巩固革命根据地。中华苏维埃政府建立后,财政在极端困难情况下,稳妥开展公债发行、税收调整、地方筹款等,为反“围剿”斗争提供了有力保障。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从“统收统支”到“分灶吃饭”再到“分税制”,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国家发展大局展开。一度实行的高度集中的财政管理体制为过渡时期国民经济恢复和计划经济时期的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此后逐步规范的适度分权财政管理体系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也调动了各方积极性。进入新时代,面对综合国力跃升、国内外发展环境深刻变革的复杂格局,财政在统筹发展与安全、调控经济运行、保障民生福祉、防范化解风险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愈发凸显。
福建作为共和国财政摇篮和重要孕育地,始终从政治高度把握财政职能定位,财政部门深刻践行财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根本要求,牢记“与时俱进、振兴财政”重要嘱托,坚持以政治为统领统筹推进财政改革发展。一是锚定政治引领根本方向,把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衡量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高低的根本标尺,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规范“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体系,确保财政改革发展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二是把党领导财政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系统思维、全局观念,将财政工作置于党委政府全局发展战略中统筹谋划、系统布局,重当前更重长远,使财政规划与党委政府中长期规划有机衔接,集中财力保障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三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严的主基调贯穿财政业务全链条、干部管理全周期,一体推进队伍建设、廉政建设和内控制度建设。率先推动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贯通协同、联动发力,以严密监督体系护航财政领域正风肃纪反腐走深走实。
二、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立场,厚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宗旨理念
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新时代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鲜明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理论层面锚定了财政政策制定、财政改革推进、财政资源配置必须坚守的价值遵循。
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指出:“我们要牢记政府前面的'人民'两个字”,深刻揭示了人民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本质属性,为财政系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自1991年到2026年,福建始终坚守为民初心,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急难愁盼问题,连续36年不间断开展为民办实事,投入财政资金超5000亿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超2000亿元,解决了包括衣食住行在内的共计776项实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作为习近平同志亲自部署推动的民生实事,自2000年纳入办实事项目以来,接续推进了12年,历经多届党委政府一抓到底、久久为功,彰显了“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正确政绩观。“造福工程”作为跨度最长的为民办实事项目,缘起于习近平同志在宁德推动的易地搬迁帮扶实践,契合“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施政理念。27年来,全省共投入财政资金50亿元,累计搬迁7300多个自然村,建设了3400多个集中安置点,涉及172万困难群众。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福建财政改革发展的方方面面。“十四五”期间,全省民生支出从2020年3919.38亿元增加到2025年4766.34亿元,年均增长4%,高于一般公共预算年均支出3.4%的增幅,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始终保持在七成以上。教育支出方面,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持续保持20%以上,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生均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其中幼儿园、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方面,形成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以及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为主体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持续得到支持和完善。卫生健康支出方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持续提高,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与此同时,在财力拉动下,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基础建设、文化建设、生态建设等也取得快速发展。
三、辩证把握五个方面关系,提升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履职能力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能停留在认知层面,关键要转化为统筹全局、驾驭复杂局面、科学理财履职的实际能力。财政干部既能立足全局、胸怀“国之大者”,着眼整体系统谋划,算大账、算总账、算长远账,又脚踏实地、坚持务实求真,打好“铁算盘”,算实账、算细账、算当前账。
统筹好全局与局部的关系。集中财力办大事,统筹资源解难事,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作为财政资金安排的首要任务,落实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这是财政大局观的集中体现。特别是在当前经济下行、财政运行困难的情况下,坚持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紧紧围绕持续深化改革、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绿色转型,支持落实好“十五五”各项目标任务。当前我们正进一步加强全口径预算、零基预算、预算绩效管理等工作,与时俱进,深化财政改革,争取更大作为。
统筹好长远与当前的关系。财政资金供给与需求始终是一对矛盾,支持各项事业的发展需要根据财力因势利导、循序推进。一方面,要在全省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加强财政与各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配合,科学制定财政“十五五”规划,精准编制财政中期规划,加强财政跨年度平衡机制,最大限度适配现有财力推进各项事业发展。另一方面,针对各级各部门在发展积极性驱动下提出的新增资金需求,应充分理解这些发展要求是贯彻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积极合理的,做好支持促进工作是财政部门职责所在,应在统筹全局、平衡财政基础上,共同研究兼顾长远与当前的解决方案,形成共识与合力,分重点、分阶段科学安排目标任务落实。
统筹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财政支持发展的能力水平,不能单看财政四本预算里的一亩三分地,还要用好政府与市场两大资源,既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管理的引导促进作用,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协同配合服务中心工作。多年来福建积极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强化财政金融联动,紧紧围绕技术改造、中小企业发展等,充分运用财政金融协同工具帮助企业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取得良好成效。2019年以来,省财政通过贴息带动金融让利,先后设立13期共1300亿元纾困贷、提质增效贷等,惠及企业5.5万家。聚焦企业技术改造和专精特新企业需求,实施技改项目融资支持政策和专精特新专项贷款,累计签约1284项总金额共800亿元,有效降低了融资成本,支持企业转型升级,积极培植优质财源税源。
统筹好规模与效益的关系。一定的财政收入规模是保障发展的基础,但资金使用效益更是财政科学管理的核心,我们必须追求有效益的规模、有质量的增长,摒弃重数量轻质量、重投入轻产出的粗放式增长思维。“十四五”末,福建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23.35亿元、支出6148.7亿元,分别比“十三五”末增长20.9%和17.9%,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财力支撑。立足新的发展阶段,必须坚持辩证看待规模与效益的关系,一方面要坚定发展是硬道理,抓实抓细涵养财源各项措施,扎实推进财政增收节支、提质增效工作,稳固财政收入合理增长,夯实财政运行基本盘。另一方面要把绩效理念贯穿财政管理全流程,深化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扩大重点项目评价范围,完善地方政府债务整体评价,硬化绩效约束,强化结果应用,最大化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发展的前提,没有财政安全就没有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当前财政运行承压,债务防控风险加大,个别地方存在脱离财力实际盲目举债、重形象轻实效突击上马项目等问题,不仅造成财政资金低效浪费,更埋下系统性风险隐患。财政部门必须扛牢风险防范政治责任,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规范做好“开前门”“堵后门”工作。法定债务层面,要用好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政策,严格控制债务核定限额,优化项目储备审核机制,强化各类债券统筹衔接,健全债券投后管理,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债券稳投资、补短板、促发展功能。隐性债务层面,要严格落实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健全隐性债务和法定债务合并监管机制,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现象,稳妥用好置换债,加快推进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四、从严抓细抓实作风建设,夯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纪律保障
艰苦奋斗、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财政长期实践、积累、总结形成的宝贵财富,传承和弘扬这些财政好传统好作风,对推动新时期财政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建设为民、务实、干净、担当的财政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财政的真与实,体现在科学理财上,遵循经济规律,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服务改革发展,不贪大喜功,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体现在依法理财上,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发挥财政治理的基础性、制度性、保障性作用。体现在为民理财上,持续保持民生支出强度,久久为功、持之以恒,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深入践行与时俱进要求。发展无止境、改革不停步,故步自封、因循守旧注定难以适应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要求。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财政收支矛盾加剧,改革攻坚任务繁重,更需要财政干部秉承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的精神,主动识变、应变、求变,跳出传统思维定式和路径依赖,创新政策工具、优化配置模式、完善管理机制,紧扣“十五五”规划发展目标,把提质增效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精准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集成效应,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持续坚守勤俭办事本色。财政资金集腋成裘、来之不易,每一分钱都应该用到发展关键点、群众急需处,铺张浪费、重复低效是对党和人民的极大不负责。要持续弘扬财政人特有的勤俭节约、谨慎务实作风,既会算大账,也能算小账,切实做到“大钱大气、小钱小气”。坚持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持续严控和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推动节支增效;完善调剂共享平台,盘活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始终恪守清正廉洁底线。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公私分明、克己奉公,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基本要求。财政干部要弘扬传统美德,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保持艰苦奋斗作风,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抵制“四风”,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要不断完善财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做实做细内控管理工作,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队伍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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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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