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岩市新罗财政进一步推进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落细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更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部署,尽快释放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在帮扶市场主体渡过难关上产生更大政策效应,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财税部门聚焦“三提三效”行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增值税留抵退税应退尽退、及早退付。4月份全区已向各类企业兑现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5.03亿元,极大增加企业现金流,有效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稳住了龙岩市新罗区经济发展基本盘。
一是加快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按照规定,抓紧办理小微企业留抵退税,在纳税人资源申请的基础上,加快退税进度,积极落实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分别于4月30日前、6月30日前集中退还的退税政策。
二是提前退还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按规定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6月30日前,在纳税人资源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三是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密切与龙岩市新罗区税务部门配合,切实保障留抵退税资金需要,严格按照中央退税时限要求,确保留抵退税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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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