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财政引导融资担保资源倾斜小微
为更好满足小微企业担保、增信需求,近日,福建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出台《福建省融资担保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财政奖补方案,加强风险分担,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资源向小微企业倾斜,助企纾困稳就业。
一是通过融资担保专项资金实施风险补偿和业务奖补,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其中,对小型企业贷款担保业务奖补比例最高达1%,对微型企业和“三农”主体贷款融资担保业务奖补比例最高达1.6%。
二是对再担保机构给予保费补贴,最高比例可达1.5‰,支持省再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免收再担保费,并全额补贴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开展再担保业务缴纳的再担保费,鼓励各地积极开展再担保业务。
三是实施代偿补偿,对符合条件的再担保代偿分险支出予以全额补偿,支持省再担保机构对融资担保机构新增担保单户1000万元及以下,且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5%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分担40%的代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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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