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平市财政局“三举措”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福建省漳平市财政局扎实推进政府采购各项工作,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促进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是精准推送政策。及时将最新的政府采购目录、政府采购流程图、政府采购非标审批及进口核准材料一览表、促进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关事项、规范政府采购质疑答复等有关事项第一时间推送到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手中。
二是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三是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及时对接沟通.主动换位思考,从“我要怎么办”向“要我怎么办”转变,加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与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的沟通与交流。依托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动态适时监管,规范采购人、代理机构规范操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