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财政局:有效应对疫情影响 加强“三保”支出
在党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坚决贯彻上级财政部门的部署下,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财政部门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资金保障,一手抓财政收支管理,全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全面压实地方“三保”保障责任,协力稳住经济社会平衡发展,为全区取得了疫情防控的全面胜利提供坚实保障。
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将“三保”做为预算管理重中之重的,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的优先地位,全力保障民生重点支出和其他抗疫资金保障、保工资政策及时足额落实到位、保运转,确保“三保”支出不出风险。
(一)加强民生抗疫资金保障。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挑战,财政部门积极履职,一是第一时间成立和充实资金保障组成员,加强与防控办各职能组、卫健局等职能部门对接,强化疫情防控资金研判测算;二是协调上级财政部门加强库款调拨,提前做好应急资金储备,保证防控资金保障到位;三是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及时协调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迅速开启防疫资金“绿色通道”,简化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拨付手续及流程,确保防疫资金迅速顺利拨付到位,杜绝因资金拨付不到位而耽搁疫情防控问题的发生,实现疫情防控专项资金“零在途”、“零延时”,为打赢疫情歼灭战提供坚强后盾。有力保障辖区内居民全员核酸检测、防疫物资供应、集中医学隔离点建设和使用、基层防控事务支出等。
(二)保障财政供养人员工资足额发放。一是调整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人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干部离休费,于2022年2月通过国库统发工资兑现。二是发放公务员新增基础绩效工资,从4月起纳入区级财政国库统发工资系统进行发放。三是预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对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年人均1.05万元的标准增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三)精准施策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一是建立新出台民生政策事前评估机制,严格把控拟出台民生政策关卡,确保民生支出更加贴近财力实际。对拟出台民生政策事前做好评估工作,全面分析拟出台民生政策对当地财政支出的当期和长远影响。二是建立健全民生政策退出机制。结合现行绩效评价办法建立民生政策退出机制,逐步扩展民生支出的弹性。对不符合设立目标、现阶段不具备实施条件以及执行存在财政风险隐患的民生政策及时清理退出。
二、严格财政支出管理,保障“三保”支出需要
一是压减行政开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可办可不办的培训坚决不办;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三是严格控制预算追加,预算执行中,除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应急救灾外,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四是暂缓实施的支出项目资金,对可暂缓实施的、因政策调整等无法实施的、不需按照原用途实施的支出项目资金,及时调整支出用途,保障“三保”支出需要,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五是除疫情防控需要外,原则上不再研究出台新的增支政策,必须出台的要充分考虑基层财政可承受能力,合理把握节奏和力度。
三、持续抓好财政收入组织工作,为“三保”支出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一是完善组织收入工作举措,成立协税工作专班,落实收入组织责任,充分发挥财税联系工作机制;二是积极推进和加大企业复工复产力度,加大重点行业管理,强化建筑业、房地产企业投资与项目进度跟踪监控,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均衡入库;三是强化财政收支执行分析,按月分析财政收支执行情况,详细掌握收支变动原因,增强收入管理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四是管好用好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推进各类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有效培植税源打牢基础。
四、提高“三保”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硬化预算约束和管理控制,实现了借助技术手段以制度来管人、管事、管资金;二是建立“三保”监测机制,盯紧盯牢“三保”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过程,监测可用财力、预算执行、民生支出等,切实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三是强化动态监控,实现从资金分配源头到支付使用末端全链条、全过程跟踪,督促各预算单位优先安排“三保”支出;四是建立完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实施直达资金监控,以民生为要,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帮助企业、个体工商户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做到应保尽保,确保直达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有效发挥直达资金对“六保”特别是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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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