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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惠安加大财政投入 助力海漂垃圾治理显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打造优美的海岸线,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持续安排资金投入,完善扶持政策体系,支持在近岸海域和海岸带集中开展垃圾的清理、转运和处置,守护碧海银滩。

  一、明确责任 引入服务 健全治理机制

  在巩固“十三五”期间海漂垃圾治理成效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完善“岸上管、流域拦、海面清”的海漂垃圾综合治理机制,惠安县制定并印发《惠安县加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印发2021年省级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奖补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力争2022年形成“政府统领、部门联动、属地负责、社会共治”的海漂垃圾治理责任模式,基本实现海漂垃圾治理常态化、动态化、网格化。

  积极探索全县统一打包购买服务的方式,实行全海域统一环卫保洁的做法,与县属国有企业签订“一县一公司”协议,推行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模式,建立海上环卫机制。截至目前,沿海各单位已基本完成海上环卫队伍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其中组建海上环卫队伍8支,设立海上环卫船舶靠泊点8个,建设上岸垃圾集中堆场8个。

  二、落实资金 合理分配 提高治理效果

  县级财政按照非经营性大陆岸线5万元/公里·年(含转运费用)的标准,每年安排海漂垃圾治理专项资金640万元,将海漂垃圾治理日常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其中:606万元作为非经营性岸线的海漂垃圾治理经费,30万元作为县级定额奖励,用于奖励海漂垃圾治理成效显著、考评成绩优秀的单位;4万元用于海漂垃圾治理环境卫生考评。通过持续精准投入,惠安县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达二类水质标准比例已稳定在96%以上,海漂垃圾专项考评成绩从2015年的70.85分提高到2021年的93.14分,海漂垃圾治理效果明显提高,目前惠安县已连续2年获得省级海漂垃圾综合奖补资金共计253.1万元。

  三、考评奖惩 科学治理 提升治理效率

  为提高海漂垃圾治理责任单位积极性,惠安县每月组织开展海岸带环境卫生考评,奖优罚劣。从县财政每年安排的海漂专项资金中统筹90万元奖励资金,每月7.5万元采取定额奖励与按比例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其中,对月考评综合分高于93分(含)或月排名前三的单位给予奖励,对月考评综合分低于90分(含)且倒数后二名的单位给予扣除部分月经费并全县通报,奖惩金额按季度累计兑现。2021年惠安县将存量垃圾列入重点考评内容,强化考核考评,提升治理效率,共清理海漂垃圾16817.6吨,同比增长102.38%,实现惠安“水清滩净、人海和谐”,助力惠安县获市级月排名及年度综合排名等奖励经费达201.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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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