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拓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范围
为切实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近日,福建省财政厅、人社厅印发通知,明确拓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范围,提升使用效能。
通知明确,各地要落实好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易返贫致贫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政策,打破户籍和地域限制,支持帮助有培训需求的人员就地就近接受培训。同时,进一步将个体工商户用工、民办非企业单位用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纳入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范围。适当放宽劳动者参加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年龄限制,对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经培训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
继续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建设项目,综合考虑实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成本以及实训耗材、培训场租和培训时长等综合因素,合理确定和调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
针对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发展形成的新就业需求和新就业形态,通知要求,各地要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并逐步健全完善新职业培训的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职业培训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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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