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完善扶持政策进一步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提升
为加快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3月24日,福建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扩大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支持范围,鼓励各地根据实际合理调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充分发挥专账资金的推动、引导作用。
福建于2019年制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三年实施方案,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按一定比例提取资金,并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专项用于支持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开展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及创业培训,实施两年来,有效促进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此次福建省财政厅、人社厅印发的通知,对相关政策做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
一是支持各地持续做好以岗位工作训练为重点的以工代训,将以工代训政策期限延至2021年底,明确以工代训补贴不计入劳动者每年3次培训补贴范围。
二是加大补贴资金直补企业力度,强化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或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企业直接组织的培训,资金直补企业。
三是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完善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鼓励协会、跨企业培训中心组织中小微企业开展学徒制培训,鼓励更多优秀企业导师承担带徒任务。
四是建立专账资金调剂使用机制,允许各设区市根据实际需要,在县(市、区)间进行资金调剂,适当向培训需求量大、培训任务重、培训工作好的地区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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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