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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五大亮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福州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奋马扬鞭、蹄疾步稳开展各项工作,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呈现出五大亮点:

  一、紧抓绩效目标管理“一个关键”。2020年度,在继续实现部门整体和项目目标“三个百分百”和“四同步”的基础上,我局自我加压,持续推进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将目标批复关口前移到“一下”环节,持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各相关方对“目标是预算安排前置条件”的认识,2021年“一上”截止后,各预算单位未编制目标的项目仅46个,比上年减少约280个。组织绩效目标会审,引入第三方咨询机构、邀请审计部门,对4家部门2021年度绩效目标的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和可行性进行现场沟通、评议和审核,向目标精细化管理迈出重要一步。

  二、采用单位日常监控与财政重点监控“两种方式”。单位日常监控贯穿项目执行过程,作为绩效监控的主要方式,我局明确要求预算单位要将年度目标分解为阶段性目标,在日常监控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自行纠偏,并在次年度预算编报的关键时间点报送监控信息,对预计无法全面完成本年目标的项目,如无合理原因,编报的次年度预算不得增长。财政重点监控作为辅助方式,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关注金额大、进度慢的项目,我局引入第三方机构对10个项目进行现场核查,提出问题和建议4条,建议调减资金6829.51万元。

  三、用好第三方机构、信息化工具和外部力量“三个助力”。通过公开招标,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目标会审、重点监控、重点评价和指标库梳理工作,引入智力支持和多元视角,增强我市预算绩效管理结果的客观性和可信度。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通过角色和流程设置,优化预算单位管理模式,倒逼业务人员参与绩效管理工作环节,促进预算单位业财融合。有效借助外部力量,邀请审计部门参与2020年度目标会审。通报项目自评、复评情况等工作信息并抄送市政府、市人大财经委。将整体绩效自评结果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政府效能考核指标得分的计算依据,营造全员参与、全面推进的强大声势。

  四、推动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全面覆盖“四本预算”。在上年试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目标基础上,持续推动实施国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监控、评价工作。本年我市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已全面覆盖“四本预算”,管理资金规模共计1151.78亿元,同比增长20.0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933.4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4.6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资金213.69亿元。

  五、出台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各环节“五个办法”。2019年底至今,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实施方案》精神,相继出台福州市市直部门绩效评估、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五个管理暂行办法。此外,我市还将部门预算绩效制度建设情况列入部门整体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督促各部门补足制度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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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