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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定与部门预算批复同步推进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设立,是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公平性进行约束和评判的一项制度,是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2021年,福建省级143个项目支出均设定相应绩效目标,并实现连续7年与部门预算同步批复。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政府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等均纳入评价范围,我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等设立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除单位、部门评价外,财政部门将重点选择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项目,以及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进行评价。

  2021年,在扎实的基础工作前提下,省级预算部门的所有项目支出均科学设定了相应的绩效目标,通过绩效指标库与绩效目标系统、绩效目标值与历史完成值、绩效标准与预算支出标准的“三个对接”,为全流程绩效跟踪评价创造奠定了基础。

  目前,福建已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做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缩、无效要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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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