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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结果公布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近日,福建省财政厅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公布了2019年省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结果,对违反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的5家代理机构、8家采购人、22名评审专家要求限期改正。

  此次检查发现的代理机构责任问题主要集中在未按规定编制采购文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和退还保证金,以及评审现场管理不规范等方面;采购人责任问题集中在未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等方面;评审专家责任问题集中在客观分评分不一致、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管评审因素进行协商评审等方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有关代理机构、采购人、评审专家在收到整改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要限期改正,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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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