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省属金融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细则》
4月9日,福建省财政厅出台《省属金融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细则》,从三方面对省属金融企业工资总额进行规范管理。
一是建立工资总额与企业经济效益联动机制,综合对标企业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市场因素。
二是根据金融企业不同类型特点、经营情况,工资总额增幅由企业联动指标增幅、综合考核系数、核增(减)比例决定,并明确工资总额范围、基数、计算口径。
三是明确管理流程,硬化约束机制,规范工资总额调整预算方案核准程序,促进省属金融企业落实工资决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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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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