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砺效能 力提效率——福建省2019年度预算绩效评价管理纪实
2019年,福建省财政厅把绩效评价作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抓手,树立大绩效理念,用制度管人落实绩效责任,用标准管事落实绩效要求,用公开管问效落实绩效质量,明确工作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绩效格局,实现预算、绩效、审计监督相互融合、互相促进,让绩效评价这一管理“利器”锋芒尽显。
这一年,省级所有204项专项资金实现自评全覆盖,涉及财政资金465.18亿元;全省财政部门组织开展重点评价项目共513个,涉及财政资金261.21亿元。绩效评价资金量增加、评价范围拓展、评价结果得到较好应用。
树立大绩效理念 夯实绩效管理基础
2019年,福建省财政厅成立财政管理绩效工作协调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办公室、政研室、预算处、人事处、监督局、绩效处、绩效评价中心等组成,在顶层设计上将绩效管理融入大财政管理,让绩效管理参与预算安排决策。同时,将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计划列入厅党组“三重一大”会议进行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绩效工作的总体推进方案》和3个绩效专项工作推进方案,将绩效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转移支付补助、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等分配相挂钩,贯彻绩效理念,以充分调动部门和市县的绩效管理积极性。
2019年2月,福建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本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3月,省财政厅出台25条具体贯彻措施;在清理旧的制度办法的基础上,新制定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绩效结果应用等制度办法,连同之前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等办法,构建起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体系,使各个工作环节都有相应的办法和操作规程,并在每个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都明确了绩效管理各项要求。各市积极贯彻落实,相继出台实施意见,全省全面、规范、有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走出重要一步。
与此同时,福建省财政厅构建了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三级核心绩效指标库,明确了绩效评价指标设定、评分方法和参考标准。该指标库已运用于2020年度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报系统,梳理形成29类4921条指标,建立了涵盖“四本预算”的指标体系。
省财政厅还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主题开展绩效管理年活动,对全省财政系统、预算部门、第三方机构开展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共举办50多场宣传培训、6000多人参训。
增点扩面提升评价广度
2019年,福建省财政厅在扩大绩效评价覆盖面方面实现了三个“全面”。
——部门绩效自评全面覆盖。组织118家省直部门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涉及204项省级专项资金和所有部门业务费,做到部门和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全覆盖,并要求除涉密部门和涉密专项外,自评结果随同决算向社会公开。
——财政重点评价全面推进。选取22项省级专项资金、1项政府投资基金和1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开展重点评价,涉及预算资金140.84亿元,同比增长35.3%。区市财政重点评价拓展到政府性基金预算和PPP项目。2020年,在试编社保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目标的基础上,将适时探索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全面展开。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从试点到全面推开,实现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省级118个部门绩效运行全程监控,全部开展了2018年度整体绩效自评工作。各地也对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进行积极探索。
评价“五延伸”促提质增效
福建省财政厅加大力度,拓展深度,稳步推进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一是从事后评价向事前评估延伸。从开展事后评价、着重加强评价结果事后应用,向事前评估与事后评价相结合、着力推进事前评估转变。2019年省级共开展港航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延续等事前评估6项,促进专项资金新设和到期延续等规范管理。
二是从项目评价向政策评价延伸。从注重项目评价增量扩面、增加评价项目数量和金额,向项目评价与政策评价相结合、侧重政策评价转变。2019年,开展省级专项资金到期政策评价6项(涵盖交通运输、科技、教育),政府投资基金1项和政府专项债券1项,为政策到期后是否延续提供参考依据。
三是从联合评价向独立评价延伸。制定《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规范第三方机构工作标准和流程,促使第三方机构逐步独立开展评价。同时,除直接委托高校绩效智库专家团队承担评价任务外,还规定社会中介机构承担的评价项目,必须聘请高校或科研机构专家指导。
四是从单项评价向综合分析延伸。委托高校智库专家,对已完成的50个年度重点评价报告进行汇总分析,梳理总结了在资金投入、管理过程、产出效果等方面存在的205条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对应提出精打细算、规范管理,强化绩效、保障重点,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加强项目建设跟踪问效,强化绩效管理意等对策建议。同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对绩效目标设置、预算资金安排等方面的共性问题,用制度进行规范,督促落实整改要求,并向省政府上报年度重点评价总体报告,得到省领导批示肯定。
五是从单兵突进向示范引领延伸。在抓好省级层面工作的同时,大力推进地市、区县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总结推广一批可供借鉴的绩效管理新举措、新方法,以点带面推进各地对标对表落实改革要求。
将“公信力”写实写大
福建省财政厅在信息化、大数据和引入社会力量上下功夫,将“公信力”写实写大。
一是打造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依托金财工程一体化平台,推动绩效管理标准化、信息化,围绕关键要素、管理链条设计不同的绩效指标及报表模板,建成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其他财政核心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绩效管理从“人为判断”向“数字应用”转变。绩效目标模块嵌入预算编制系统,部门编制预算时,必须同步填报绩效目标。未填报绩效目标或偏离参考值较多的,部门无法通过系统上报预算,用技术手段实现绩效关口前移。
二是建设第三方参与绩效管理平台。吸引各方壮大绩效管理力量,提升评价科学性、公正性。2019年,财政厅委托高校智库承担绩效课题研究3个、重点评价项目6个、部门自评复查和重点评价质量考评任务2个,共同研究制度办法2个。同时建立省级绩效管理专家库,储备各类专业专家300个。
三是探索大数据互联互通试点。继续做好全省工商、税务等数据的动态搜集整理工作,完善绩效评价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部分重点评价项目依托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绩效评价基础信息数据库,运用大数据技术,积极开展非现场数据核查试点,对就业扶助对象、特岗教师等人员信息数据进行多维度比对。
努力健全与人大、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积极向人大报送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绩效重点评价报告,作为人大参阅材料。主动向社会公开绩效信息情况,突出晒绩效、比绩效,除涉密部门外,要求省级所有部门实现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与预决算同步公开,促使各部门和单位从“要我有绩效”向“我要有绩效”转变。
“三挂钩”让评价结果“长出牙齿”
结果应用是绩效管理的落脚点,福建省财政厅不断推动评价结果与预算管理相融合。
促进评价结果与管理改进相挂钩。2019年通过绩效评价,省级共提出改进绩效建议591条,其中涉及强化绩效目标管理96条、整合专项资金32条、提高预算安排和执行精准度85条、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145条、加强项目管理方面218条、完善制度方面15条。
促进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挂钩。将重点评价相关工作前移,要求所有报告在9月底前完成,确保评价结果应用与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有效衔接,初步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对预算安排,建议项目评价结果优秀的优先保障并调增10%预算,良好的督促整改落实或加强预算审核,合格的建议不再延续。到期资金政策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建议专项延续;结果为合格的,建议取消专项。全省评价结果被预算应用的共80项,涉及专项资金40.11亿元。
促进评价结果与效能考核相挂钩。对省直部门和市级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并向有关单位通报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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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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