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179万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5%左右
经省政府同意,从2018年1月1日起,同步调整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12月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的5%左右。
此次养老金调整,由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部分组成。定额调整按退休人员每人每月54元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缴费年限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的激励机制。在按退休人员2017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2.1%调整增加的同时,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对2017年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40元;对2016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430元的企业军转干部,补齐至2430元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此次调整后,全省179万退休人员受益,财政部门及时安排31.2亿元,保障2018年7月底前将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时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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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