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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探索资金整合新做法
构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社团+企业”新模式

  推进补助方向相同、扶持领域相近的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管理模式创新的重要内容。按照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要求,罗源县对农村范围的环境保洁、河道整治、海湾清理等环保资金打捆整合,大力发挥资金聚集效益,为加快建成美丽乡村做出积极探索。

  一、化分散为集中,探索资金整合新做法

  整合农村环境治理资金,将以往财政分散投入转化为资金统筹使用,集中财力办大事,是一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新做法。

  (一)资金整合背景。

  罗源县辖6镇5乡,除了凤山镇主城区外,农村地区面积广阔,生态环境治理承载着广大农民对幸福生活的美好期盼。但是由于长期落后的治理模式以及不够完善财政分配制度,使得生态环境治理效果不佳。

  治理模式方面。以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不足,机械化率低,垃圾收运清理集中在乡镇街区,人口较少的村落一周或者更长时间才有环卫车辆来收集,垃圾当日收运覆盖率不高。因缺少封闭式垃圾桶,旧式铁皮桶收集的垃圾裸露在外,有些居民及商户直接将生活垃圾投放在路边,对周围环境污染较大。此外,由于农村基础设施不完善,生活垃圾和污水未能集中处理而直接排放入河的现象较为严重,对溪流水质以及沿岸景观造成破坏,严重影响区域环境质量。

  资金配套方面。农村环境治理资金分配权掌握在多个政府部门手中,管理多头、使用分散、效率不高,没有充分实现农村环境整治预期目标。主要表现在:一是资金类别分散,有些财政资金使用范围较广,有些专项资金指定项目使用,不同类别资金交叉重叠,无法做到优化配置;二是资金拨付分散,农村环境治理资金通过各乡镇以及环保局、农业局、发改局等多个部门拨付,最终往往“撒胡椒面”,形不成合力;三是资金管理分散,不同主管部门管理割裂,项目设立通常是部门间博弈妥协的结果,随机、应急项目多,资金管理缺乏统一规划,统筹协调。

  近年来,中央、省市在环境保护领域出台很多新政策,相关要求和标准不断提高。罗源县为解决农村地区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先后开展罗源湾海域养殖退养和石材饰面矿山关停工作,补偿款融资产生的债务增加、淘汰污染产业造成的税收下降以及生态修复治理带来的支出上涨,导致地方财政出现收支困难,更加剧了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的紧张。在财力窘迫的情况下,既要保障全县各项事业正常运转,又要最大限度提高农村环境治理成效,迫使罗源县在财政资金提效省力上创新求变,力求将一份资金花出成倍效益。

  (二)资金整合做法。

  为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改变资金投入效益不明显的问题,罗源县以创新财政资金管理方式为引线,编制《“秀美山川”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按照2017年全县投入农村环境整治相关资金为基数,整合县环保、农业、水利、发改、人社、海洋渔业部门等17个部门(含乡镇)9类专项资金共2577.87万元,重点对农村垃圾污水、河道垃圾、海漂垃圾等环境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从源头上抓起,将原先零碎小散项目合并,经过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实现整体功能,充分发挥有限资金的聚集效应。在整合财政资金的同时,通过成立社团组织募集环保公益善款、收取服务对象垃圾处理费等方式,预计每年多筹集300万元治理经费,进一步提高项目运营质量。 

  为规范资金管理,资金整合以“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统筹安排、集中使用”为原则,县财政根据预算安排,将各款项通过原渠道“横向”拨付各县直主管部门,实现部门间资金流动“横向到边”;县直主管部门按照资金性质,将农村环境治理相关资金“纵向”拨付至各乡镇,由乡镇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约定,向新成立的社团组织按效付费,社团组织统筹安排并落实到各村各户各治理点,实现资金下达基层“纵向到底”。新做法在不突破现有资金管理制度的条件下,用社团组织这根“针”带动横向、纵向几条资金“线”,将农村环境领域各成员节点“穿针引线”串联起来,进一步拓展资金覆盖面,提升资金统筹集中功能,解决了原先资金使用“碎片化”问题,使整合工作既满足政策合规性和又具备操作可行性。同时,秀美山川三年行动方案与中期预算编制衔接,使业务单位能提前准备好后续年度项目储备和财政预算安排,将提高财政预算到位率,保障项目执行财力。

  二、变多方为多元,构建环境治理新模式

  以财政资金为主线,以污染治理为重点,整合相关人力、物力、财力,将以往九龙治水的多方管理,转变为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参与的治理新模式。

  (一)“一个方案+三清治理”创新治理体系。

  根据资金整合和治理任务要求,罗源县启动秀美山川行动,编制《“秀美山川”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此方案把各部门及乡镇用于农村环境的资金、工作任务以及实施目标纳入到一个总纲,包含“清洁家园”“清澈河流”“清净海湾”三大类项目,构建“三清”治理模式。

  “清洁家园”服务范围是村庄里、路面上的污染物清理,包括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收转运和污水处理厂的代运营,按照500人口配备1名村庄保洁员、每10户配备一个垃圾分类收集桶、每乡镇配置一辆垃圾转运车标准加强硬件设施配置,形成垃圾分类投放、定时清运,污水达标排放的长效机制。“清澈河流”项目将河长制河道专管员组织起来,动态化调配人员、车辆和船只,在上下游建立起河道管理联动机制,对流经县域范围的河流实行环境监管,及时发现并打捞河道垃圾,监督并消除非法倾倒、污水直排等入河污染源。同时,承担防洪排涝任务,配合水利部门开展汛期防洪河道管理工作。“清净海湾”旨在解决海漂垃圾污染,摸清近岸海洋染源、设置船舶垃圾收集点、建立重点海滩环保区等方式,利用现有路面垃圾收运系统,全面将海滩沿岸垃圾转运至无害化处理终端,确保垃圾不出界、不下海。

  (二)“社团+企业”提高服务水平。

  秀美山川行动的实施核心,是一个社会团体—“罗源县秀美山川家园事务服务中心”,该社团由理事会和监事会构成,理事会负责治理工作决策和执行,由中标企业核心管理人员和专家顾问组成;监事会负责监督企业运作和协调社会力量配合参与,成员主要是人大代表、退休干部、村民代表、公益人士等。社团主要发挥三个职能,一是对政府下达的治理任务部署执行,通过理事会研究项目运行重大事项,指导督促企业开展具体治理工作;二是发动人民群众、志愿者组织等社会力量对企业服务质量进行监督,为公民参与社会管理,行使监督权力提供机会;三是开展公益项目,进行垃圾分类等环保宣传教育,募集公益资金补充项目运营经费,开发环保公益岗位提供贫困人员就业,让社会力量有更多渠道参与环境治理事业。

  中标企业负责秀美山川行动项目的具体运营,在罗源县域范围实施“清洁家园”“清澈河流”“清净海岸”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标企业运营服务质量通过绩效监督机制予以保障,在受到政府监督的同时,也要接受来自社会的监督。政府职能部门和社团监事会按月对企业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评分与付费金额挂钩。同时,设置了退出机制,企业多次考核不合格将被强制退出,确保服务质量不打折。

  (三)“互联网+物联网”助力运营升级。

  秀美山川行动将互联网和物联网新技术融合到项目中,治理手段全面升级,达到信息化管理、智能化控制、机械化操作的先进运营水平。

  “实时在线智能监控系统”在全县农村道路、河道、海滩沿线重点区域建立视频监控网络,在监控中心可以实时看到各监控点的现场画面,对突发污染情况即时响应,解决了农村地广人稀区域的监管难题。该控制系统能根据天气、道路、施工区域情况,规划出多条作业路线,统筹调配车辆提高一线清扫频率,防止扬尘和工程车渣土撒漏。项目企业给环卫人员配备智慧手环,指导环卫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清扫活动。新投入的物联网电动垃圾收运车等环卫机械设备,根据车辆行驶轨迹数据及车载视频数据,判别垃圾是否按时倾倒在指定地点,从源头上杜绝垃圾随意倾倒现象。智能分类垃圾箱能在有人靠近时自动开盖,语音提示垃圾分类要求,使民众能够简便准确地做好垃圾分类。新技术的运用,大大减轻人工作业强度,降低项目管理成本,使运营效率得到有效提升。

  三、由单一到全面实现财政资金新成效

  财政资金整合实践,不仅使生态文明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解决了农村环境治理问题,更为乡村振兴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提升经济、社会等多方面效益。

  (一)建设生态家园。

  一是统筹城乡治理。罗源县此前将市政道路环卫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静脉工业园等城区3个项目打包,实行PPP模式运作,城区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秀美山川行动作为城区PPP项目的扩展,将农村环境治理纳入社会化运营管理,形成“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生态整治链条,打通农村污染治理最后一公里,使全县环境治理实现一体化。二是引入科技力量。中标社会资本在引进先进理念,带来新型管理方式,采用智能化、现代化设备,提高运营质量的同时,降低运营成本。例如海漂垃圾治理,从海面打捞处理污染物的成本为陆地垃圾处理的数倍,本项目运用物联网监控手段从源头及时阻拦污染物排放,可显著提高治理效率,降低污染治理费用。经测算,秀美山川行动实施后,通过新技术每年可节省投入约1000万元。

  (二)创新管理方式。

  一是实现集约治理。资金整合带动相关单位职能和社会力量聚集起来,形成跨部门横向联合,县、乡到农户间纵向推进、社团组织牵头民众协同参与的“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模式,消除农村环境治理盲区,真正形成主体明确,人人参与,全社会形成合力的治理体系。二是转变政府职能。政府部门从“实施者”回归到“管理者”,将环境治理职能转移给更高效率的社团和企业,使政府部门从繁忙的具体事务中抽离,以有限的人力和物力投入到政策制定、环境监管、绩效评价等行政职责的履行,强化政府部门管理水平,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推动精准扶贫。开发公益性扶贫岗位,培训招募生活困难人员承担所在村的环境管理任务,向村民征收垃圾处理费、宣传垃圾分类以及配合企业做好污染物巡查收集工作,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每人每年可增加收入1.98万元。二是实现综合发展。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在2020年前打造近百个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丰富新农村建设规划,为农业开发、生产创业、乡村旅游、文化休闲等涉农项目提供优美环境条件,促进传统污染产业转型,建立和健全生态治理长效机制,依靠绿水青山带来金山银山。

  四、从策划到实施形成管理整合新经验

  在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下,罗源县农村环境资金整合工作开局良好,初步实现了治理目标,也为进一步深化环境治理改革带来许多有益启示。

  (一)组织保障是根本。

  一是县委、县政府的强力推动。罗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资金整合工作,建立重大项目协调例会决策制度,成立由县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及乡镇,高效解决资金整合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财政部门的积极主动。县财政局作为资金拨付管理部门,发挥资金整合牵头作用,全面梳理资金整合清单,提出源头整合意见,带动农村环境治理改革有序实施。三是相关部门的配合联动。资金整合涉及的部门及乡镇发挥各自职能,共同参与项目策划、方案编制,及时提出意见和,形成强有力、跨部门的联合工作推进机制。

  (二)财政引领是基础。

  一是集约财力办大事。在更加高效的整合机制推动下,原先分散的资金经过统筹整合,实现“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资金整合产生的规模效应,带动项目整合发挥出整体功能,补足生态短板,提升环境质量。二是财政撬动引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企业和社团多方位筹措资金,拉动金融资本和公益性捐款,增加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撬动更多社会资源共同助力环境改善。三是绩效监管全覆盖。财政与资金整合部门加强配合,全面实施整合资金绩效监管,掌握各项资金的实际用途,开展绩效评价并按绩效付费,确保整合资金的安全和效能。

  (三)社会共治是关键。

  一是发挥社团优势。社团组织能够有效联合社会各方力量,促进大量社会事务处理,有效填补行政治理的盲点和空白,进行统筹管理运作,有效节约行政成本与财政投入,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益。二是调动民众热情。通过完善治理模式,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全面提高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实现生态环境依靠人民,治理成果惠及人民,齐心协力营造优美环境的良好局面。三是借助市场力量。借助社会专业力量,用好市场配置资源高效优势,解决政府过多包揽问题。厘清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推动共建共治,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公共环境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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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