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省财政收入总体平稳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从收入看,一是税收收入缓中趋稳,主体税种增幅较低。扭转了8、9两月减收态势, 10月地方级税收增长10.4%的基础上,11月当月税收继续增长7.8%。其中,加大项目清算力度,土地增值税增收约占地方级税收增量一半;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返还增收以及部分市县预缴征期调整,当月企业所得税增长。同时,土地招拍挂减少,相应影响土地出让的契税收入。二是非税收入增量贡献较大。部分市县清缴入库与土地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上下年度财政专户利息收入缴库时点不一致。三是房地产行业税收有所回升,工业税收仍较为低迷。尽管存在电力行业政策性退税以及泉州石化进项抵扣波动影响,但结构调整期受产能过剩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部分行业企业经营情况仍较为困难。四是重点地区增量贡献突出,区域间增长差异较明显。福州、厦门、泉州对全省增量贡献率较大。其中,厦门、泉州土地增值税和房地产营业税清算和清欠增收明显。
从支出看,一是民生等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在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更加注重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努力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需要。1-11月,民生相关支出1903.43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达72.1%,同比提高0.1个百分点。其中,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分别增长15.3%、21%、13.6%、12.8%、33.9%。二是县级基本公共保障能力有所增强。通过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加大对县乡转移支付力度等措施,进一步增强基层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1-11月,县级公共财政支出增长15.4%,比全省支出增幅高3.5个百分点;占全省支出比重达65.2%,比上年同期提升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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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