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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10月1日起,龙岩在全市范围内实行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发放范围为户籍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老人,不含离退休人员。80至89周岁的,给予每人每月50元,90至99周岁的,给予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的,按原规定享受每人每月300元的长寿营养补贴,并在每年的老年节,由市政府发给每人不低于1000元的慰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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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