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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强公安民警因公负伤医疗费保障

为切实做好公安民警因公负伤医疗费保障工作,近日,省财政厅和公安厅联合转发了《财政部公安部关于公安民警因公负伤医疗费问题的通知》,明确公安民警因公负伤医疗费解决办法。
公安民警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因公负伤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解决,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报销;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因公负伤医疗费用先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按规定报销,其余再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医疗待遇项目和标准,由所在单位予以负担。所在单位负担的医疗费用,由同级财政安排经费子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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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6月11日